在執法中對老百姓嚴厲——所謂執法如山,而對有一定權勢與背景的人卻顯得很柔弱,這無疑損害了執法部門的公信力。
8月23日《南方都市報》報道,19日,廣州市番禺區欖核鎮紀委書記梁惠明醉駕被查,當晚被交警放回,20小時后才被執行拘留,此事一經報道,就在網上引起一片嘩然。
面對這起“書記醉駕”事件的前前后后,不少網友質疑:20小時后才執行拘留是不是因為媒體曝了光?普通司機醉駕能享受這種待遇嗎?究竟是誰說情領走了醉駕書記?
這三個質疑,可以說點中了“書記醉駕”事件的“死穴”,讓人不得不靜下心來思考一下。其實,這三點質疑看似簡單,指向的卻是目前在執法領域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執法不公與執法不嚴。也就是說,在倡導建設法治社會的今天,一些執法人員不能嚴格執法,在某些地方已經成為嚴重的問題。相似的違法行為,在執法中對老百姓嚴厲——所謂執法如山,而對有一定權勢與背景的人卻顯得很柔弱,這無疑損害了執法部門的公信力。
比如,有媒體曾報道:成都一個青年上樹偷窺鄰女,被審問出欲圖不軌,就被法院判了強奸罪,而四川宜賓國稅局白花分局原局長盧玉敏“買處”,與年僅 13歲的初一女生上床,僅被行政拘留15天。這兩個案例的對比,說明一些司法機關民重官輕的觀念多么嚴重!如此種種,顯然會在公眾中造成不良影響,并嚴重損害司法公正。
再引申一下,網友之所以連發疑問,更體現了對一些社會不公現象的強烈反響。就拿近期一些地方發生的群體性事件來說,實際上也是公眾不滿情緒的集中爆發。據一項“你認為當前社會不公平現象突出地表現在哪些方面”的問卷調查顯示,96.11%的受調查者表示,“由權力造成的不公平,如以權謀私、貪污腐敗最嚴重”。建設法治社會,維護社會公平,光有健全的法律制度還不夠,要知道,法律程序的不透明,執法過程的不公正,同樣會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有關執法部門必須認識到,當人們對法律的公正性失去信心時,后果將是不堪設想的。而要想重樹公眾對執法公正的信心,就得從一個個執法案例開始。因此,無論是在酒駕整治活動中,還是在其他執法活動中,解決執法過程中民重官輕的不公現象就顯得日益緊迫。這大概就是引發網友三個擲地有聲質疑的原因吧。(孫廣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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