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近日印發《小金庫違紀行為問題的解釋》,對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等違紀行為的處理依據作了明確規定。
改革開放以來,中央先后10多次發文整飭小金庫,但小金庫猶如老農民割韭菜,割了老的,長出新的。
小金庫見不得陽光,應該營養不良,卻又為何野草割不盡,春風吹又生?
假如說小金庫是一潭污水,國家屢禁不止、某些行政機關花樣百出的亂收費則是孔孔“泉眼”,“泉眼”不堵,小金庫的資金來源當然不絕,這就是小金庫生命力特別頑強的原因。
當前一些單位和部門仍然處于“收費即管理”的監管模式,其中的收費主要包括泛濫的非法收費、合法收費以及合法不合理的收費。非法收費如各類攤派、贊助、協會收費、部門下達的報刊雜志費等;合法不合理收費,即諸多部門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是經過物價部門許可的,但是實際收費高出許可標準一大截,蓋一個章,進行一項檢查、開展一次培訓、參加一次評選等,一個低成本的活動,收費動輒成百上千,累計起來,其數額自然大得驚人。
還由于一些合法收費是上交財政的,然后根據上交額度按比例返還,所以一些部門無論是日常管理,還是出臺法規政策,往往圍繞收費打轉悠。僅2004年,中國的工商、質監、城管、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門年收費即達9367.67億元。這些收入絕大部分都沒有進入財政預算,50%左右沒有進入預算外資金管理,當然,其中有一些就流入了小金庫。
現實中,哪些部門、哪些管理項目可以收費,收費多少為合理,收的錢花費何處,如果沒有審計部門的介入,上下級單位、社會群眾、新聞輿論和人大等很難對其進行有效監督,這也是小金庫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杜絕小金庫,應該防止治標不治本。更關鍵的還是取締非法收費,規范合法收費,將所有預算外資金納入財政預算之內,實行收支兩條線透明,杜絕“我收費、我做主”現象,把這部分錢的來龍去脈放在陽光之下,這才能徹底給小金庫斷絕生成根源。
□惠銘生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