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網癮少年在“網癮訓練營”被毆打致死事件在網絡中激起巨大反響,引發了全社會對網癮戒除機構的關注。24日,本網獨家披露該事件的重大進展,傷人者和訓練營股東分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受害人家屬獲得100萬元賠償。
據相關統計,目前我國網癮青少年已經達1300多萬,戒除網癮已經成為了一個擁有300多家機構,規模達數十億元的產業。網癮治療為何有如此大的市場,這樣的規模又該如何管理,青少年及家長在面對暴力和非法的治療手段又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5日,中國政法大學青少年犯罪與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藝軍教授和全國律協刑辯委員會委員張燕生律師分別接受了正義網記者獨家專訪。
警惕網癮妖魔化成為不良機構圈錢的法寶
據皮藝軍教授介紹,有些人將網癮稱為電子海洛因,它會令人產生依賴癥狀,但是網絡沉迷者并沒有喪失對是非的價值判斷和對自身行為的識別能力,所以它是否屬于精神疾病還是有很大爭議,將其作為心理疾病進行治療更為恰當。而媒體和一些治療機構對網癮的描述往往會產生妖魔化的效果,“有些機構希望這種妖魔化可以給他們的治療帶來更多效益、更多市場”。目前戒網癮產業能達到如此規模的原因,除了網絡的普及,網癮少年數量的不斷增多外,也與社會和家長的過度憂慮不無關系。
皮藝軍認為,家長們應該理性看待網癮問題,可通過一些健康的行為療法和共情訓練轉移孩子的注意力,從而減輕他們對網絡依賴。
網癮治療確實存在龐大的市場需求
網癮群體已經形成較大規模,網癮治療確實有龐大的市場需求和存在的必要。但是,這一行業到底屬于醫療機構還是教育機構,尚存在很大爭議。網癮戒除機構的設立資格和監管模式以及收費標準均缺乏國家的統一標準是目前亟需解決的問題。對于這一點,兩位專家都表達了一致的態度。
皮藝軍教授認為,“國家需要制訂標準,通過行政強制的方式用具體行政法規對這類機構進行規范,任何治療都要在保護孩子的基本權益的前提下才能進行”,“這類特殊行業的收費制度需要透明” 。
“龐大的市場需求和盈利空間促使以營利為目的網癮治療機構不斷加入,違法經營或使用違法手段進行治療的機構需嚴格取締。加強對現有網癮治療機構整頓清理的同時,需要法律、醫療、教育工作者盡快對這一現象共同進行研究,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 張燕生律師說。
違法治療造成傷害需擔刑責 治療機構亟待規范管理
網癮與毒癮、精神病是不同的,按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對吸毒者和擾亂社會秩序的精神病患者,公安機關有權送其去接受強制治療。而“網癮”患者,絕大多數是未成年人,強制送孩子去治療則是家長們!段闯赡耆吮Wo法》第十一條規定用“適當的方法教育和影響”來“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沉迷網絡……”。電擊,捆綁,毆打體罰顯然不能做為適當手段。目前的情況是,很多孩子通過治療不但沒有擺脫網癮反而令身心受到了很大傷害,家長和受害的青少年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網癮戒除機構又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
張燕生律師給出了以下建議:對于那些被公安機關界定為非法經營的治療機構,學員有權利要求其退還所交一切費用,而那些掛靠在正規教育或醫療機構的戒網中心因治療手段不當而給學員造成傷害的,被掛靠單位也要作為責任主體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個人則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有關專家表示,無法否定一些治療機構幫助網癮青少年回歸正常生活的美好愿望,而家長望子成龍關心孩子的心情也是實實在在的。但畢竟目前網癮治療手段仍在在探索階段,是否有效暫且不論,起碼的安全還沒有得到保證。期待社會和有關部門對網癮預防和治療給予更多重視,盡快制訂一套有效制度,為我們青少年健康成長保駕護航。(見習記者安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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