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前,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旗下兩家公司以侵權為由將云南三家KTV告上云南法庭;3個月后,該協會親自“出馬”,將云南“大明星”KTV告上京城法庭,他們稱“大明星”與其簽了30余萬元的歌曲版權費協議,但拒不履行。目前,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已對此案立案。
云南大明星文化娛樂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經過16年的發展,現已成為擁有6家分店的大型民營企業,包括KTV量販歡樂園店、大拇指店、楚雄店、彝人會館酒樓、金牛望月花園餐廳以及正在籌建的安寧“三炷香”公園。
據悉,這是卡拉OK版權許可工作開展以來,我國第一例“違約訴訟”。音集協相關負責人稱,這將對我國困境中的歌曲版權收費,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據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稱,早在2008年8月25日,云南大明星歡樂園娛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明星KTV)就與音集協達成了歌曲版權費的繳費協議,并簽訂了《著作權許可使用及服務合同》。合同約定:音集協許可大明星KTV在其所屬卡拉OK場所使用音集協管理范圍內的《音像作品》;大明星KTV應按照合同規定,將版權使用費匯至云南省指定賬號。雙方最終確定版權使用費數額為332496.06元。
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相關人員表示,大明星KTV在交付7萬元使用費后,拒絕交付剩下的262496.06元。據此,身在北京的音集協將大明星KTV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其支付剩下的版權使用費,并支付27000余元的違約金。
目前昆明已有三分之二的KTV與音集協達成了繳費協議,簽訂了《著作權許可使用及服務合同》。并且已經有140多家KTV交納了每個包房8.2元的版權使用費。整個云南也已完成了版納、普洱等地的收費工作。“整個收費形勢是好的,但全省仍然有數百家KTV沒有按規定交費。”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負責人介紹:“有相當一部分KTV,已經和我們達成了協議,但給一點錢,又不給了,一直拖。像大明星這樣,我們要了很多次,就是躲。”該負責人表示,繳納歌曲版權費是我國知識產權進程的一部分,“不管進程中有多少利益博弈,它的腳步是不會放慢的。”
云南星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泉曾經作為被告三家KTV的代理人,針對此案,他說:“簽了協議就該履行,這是法律上明確規定的。哪怕你后來認為金額再高也不能反悔。” (陳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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