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遼寧省沈陽交警支隊推出了一個新舉措:市民舉報交警不系安全帶的,只要證據確實,可獎勵市民100元人民幣;交警違法除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上限處罰外,一律停止工作到相關學校進班學習,并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9月3日起,沈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采取群眾監督與自查自糾相結合的辦法,嚴厲查處交警開車不系安全帶、闖紅燈等各種交通違法行為。
沈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安景城介紹,市民舉報交警交通違法行為的主要證據是拍照。如果市民在出行途中遇到交警在駕車時未系安全帶,可以用手機或相機拍下證據,如果在現場,可以馬上撥打舉報電話,或者將相關圖片資料郵寄到沈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警務督察隊,一旦證據資料被確認,市民將得到交警支隊獎勵的100元人民幣。
“警方會為舉報人保密,并且這將是常態化的,會一直進行下去!卑簿俺钦f。
此次整治交警交通違法,沈陽交警支隊規定了嚴厲的處罰措施:一旦發現交警有開車違法的行為,除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上限處罰外,一律先停止工作到交通安全教育學校學習,并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安景城說,如果一名民警失去評優資格,那么在績效考核中他將失去6分的評比分,這將嚴重影響他個人和他所在單位的評比結果。
據介紹,如果市民提供的拍照證據表明,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是其他警種的民警,交警對其進行正常的交通法規處罰后,還會將情況通報至警務督察部門,市公安局的督察部門將按照相關規定對其進行處罰。同時,交警支隊將在適當時機向社會曝光被處罰的民警。(霍仕明 張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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