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偉銘案二審開庭后,全國無數報紙、電視和網絡媒體進行了報道。隨后,坊間對此事件展開了激烈討論,大家都認為根據庭審現場情況看,孫偉銘二審改判可能性極大,但對于是否該改判,網友基本上形成了兩派觀點。
騰訊網友小討厭:從孫偉銘的只言片語中,不難聽出其悔恨改過之心。他已舉全家之力給予受害人補償,真心希望法官能充分考量后在量刑上予以考慮!
騰訊網友單鶴雅蘭:從道德上講,孫偉銘應該被世人唾罵;從法律上講,孫偉銘不應該判死刑。孫偉銘是有罪,但其罪不至死。
搜狐網友xu_xinbaoso:喝酒后,他是模糊的,但喝酒前他是清楚的。他肯定知道酒后駕車的危害。不能賠了錢就免罪,否則以后酒后撞死人的就會更多。
騰訊網友雪茄:必須判死刑。如果大家同情孫,那么請想一想,誰來同情死者和家屬?法律的本質不是槍斃人,而是通過槍斃人來警醒更多的人。
▲專家觀點
對于民眾對該案“拿錢買命”、檢方為何提出量刑建議、《諒解書》作用有多大、受害人稱被逼簽《諒解書》的幾個疑問,記者也采訪了幾位刑法學專家。
不存在“拿錢買命”說法
四川大學法學院刑法學教授魏東:不論二審結果怎樣,這個案件都不存在“拿錢買命”的說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死刑的適用是非常慎重的,可殺可不殺的一律不殺。從法律適用上來看,死刑的適用都是極其惡性的犯罪,而孫偉銘雖然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后果,但根據其二審和之前的認罪悔罪表現看,主客觀上都顯示其社會危害小了。所以,即使不判死刑,也不能說就是“拿錢買命”。
提出量刑建議表現檢方公正
省政協委員、刑法專家李凊:公訴人提出“不宜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量刑建議,表現檢方也認為一審判決量刑過重,“如果認為量刑正確的話,就不會專門提出量刑建議。”
魏東:公訴人提出量刑建議,表現出檢方的公正。“公訴人給人的感覺,就是盡力控訴被告人的罪行,希望法院予以重判。此次提出量刑建議,使公眾更了解公訴人,對公訴人形象也是一種提升。”
《諒解書》的作用很大
四川省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王凱:《諒解書》對刑事案件審判量刑作用很大,取得諒解就是社會矛盾的緩和,這是法律規定的刑罰酌定減輕情節,也符合我國慎判死刑的政策。積極賠償,取得受害人諒解,這就是一種悔罪表現,也是對受害人損失的彌補,二審改判可能性很大。
不是真心諒解 可收回《諒解書》
有受害者家屬稱簽《諒解書》是為拿到賠償一說,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席洪道德教授認為,只要受害者家屬在《諒解書》上簽了字,之后沒有提交“不諒解孫偉銘”的書面申請,法院會視這份《諒解書》有效。
李凊也認為,如果受害者家屬認為簽《諒解書》是被逼,《諒解書》沒有反映出他們的真實意圖,理論上說他們可以要求收回《諒解書》,但相應地,他們與孫林之間的協議也撕毀了。如果法院執行民事賠償,只能執行孫偉銘的個人財產,所以孫偉銘財產以外的賠款,代兒賠償的孫林也可以要求退還。(記者 袁鉦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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