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項社會事業不斷發展
新中國成立前,新疆只有1所大學、9所中學、1355所小學,學齡兒童入學率只有19.8%,全疆文盲率高達90%以上。新中國成立后,新疆教育事業取得歷史性進步,目前義務教育實現了基本普及九年制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各類成人教育、職業教育從無到有,穩步發展。2006年,隨著新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推行,新疆所有農村中小學生實現了免費教育。2008年,貧困寄宿生全部享受生活補助,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從2007年開始,國家每年投入1.29億元人民幣用于資助5.1萬名普通高校和9.5萬名高、中等職業學校特困生,其中70%為少數民族學生。2008年,全疆共安排支持教育資金187.7億元人民幣,比上年增長32.3%。2008年,新疆共有小學4159所、在校學生201.2萬人,小學學齡兒童入學率達99.6%以上;中等學校1973所,在校學生172.2萬人;普通高等學校32所,在校學生24.1萬人,在校研究生1.03萬人。
國家堅持優先發展少數民族教育,通過實施特殊扶持政策,推動少數民族教育事業發展。為確保少數民族考生能夠接受高等教育,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國家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對少數民族考生的照顧政策,此后又提出按比例錄取的優惠政策,并對少數民族考生實行單獨命題考試、單劃分數線錄取等政策,這種照顧一直持續至今。國家在農牧區建立了提供食宿和學習用品的寄宿制中小學校。國家通過實施“新疆少數民族科技人才特培”工程、“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以及公派少數民族留學生等,對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進行培養。在發展少數民族教育中,國家堅持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教學。在新疆,凡有文字的民族,均使用本民族的語言文字教學。多年來,國家撥付專款,專門用于編印維吾爾、哈薩克、蒙古、錫伯、柯爾克孜等5種少數民族文字教材,滿足了少數民族學校主課教材的需要。一年一度的全國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新疆使用維吾爾、漢、哈薩克、蒙古等多種文字的試卷。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各民族間交流日益頻繁,越來越多的少數民族群眾要求掌握漢語。針對全疆1000多萬少數民族人口中約70%尚未掌握或根本不懂漢語文字,對少數民族和自治區發展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自治區政府于2004年作出在少數民族學生中大力推進“雙語”教學的決定,要求少數民族學生高中畢業達到“民漢兼通”的目標。2008年,在維吾爾廣大基層干部群眾的倡議下,新疆開展“雙語”教師培訓,穩步推進學前“雙語”教育。實踐證明,實施“雙語”教育,對增進民族間的了解和溝通,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系,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為使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學生能夠接受更高水平的基礎教育,從2000年起,國家在北京、上海等12個經濟發達省市的13所中學開設新疆高中班。截至2008年,新疆高中班擴大到12個省(直轄市)28個城市的50所學校,招生規模從最初的1000人擴大到5000人,目前累計完成9屆2.4萬人的招生任務,畢業生中90%以上順利升入內地高校進行學習,其中85%的畢業生考取重點院校。從2003年開始,新疆自治區人民政府參照內地新疆班形式,在烏魯木齊、石河子等新疆8個城市開辦區內初中班,目前每年招生5000人。初中班主要招收農牧區鄉(鎮)、村小學或貧困、邊境縣城市小學的應屆畢業生,其中少數民族農牧民子女占80%以上。
1949年以前,新疆科技事業尚屬空白。經過60年的努力,新疆已建立起專業比較配套、布局比較合理,并具有區域特征的科學研究和開發體系,培養了一支學術造詣較深的多民族科研隊伍。2007年底,地方人才總量達197.2萬人。截至2008年底,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6000余項,獲得國家級獎勵近200項,申請專利達20多萬件。科技型企業創新能力不斷增強,涌現出“金風科技”、“特變電工”等一批國際知名品牌。
新中國成立前,新疆沒有一個專業文藝團體,更無藝術研究機構。60年來,在國家的大力扶持下,新疆各類文化設施逐步建立并形成規模,各族群眾文藝活動豐富多彩。截至2008年,全區共有藝術表演團體119個、文藝科研機構2個、藝術創作機構2個、群眾藝術館15個、文化館94個、鄉鎮文化站1034個,從事專業表演創作的各族文化工作者達4355人;共有公共圖書館93個、博物館47個;共有自治區級廣播電臺6座、電視臺8座,廣播和電視綜合人口覆蓋率均達到93.5%,有線電視用戶達163.89萬戶,有線數字電視用戶達32.42萬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以來,國家投入24.84億元人民幣的專項經費,加強新疆文化建設。近年來,新疆各地廣泛開展“百日廣場文化活動”、“鄉村百日文體活動競賽”和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先后實施了“百縣千鄉宣傳文化工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絲綢之路邊疆文化長廊建設”、“萬村書庫”工程、廣播電視“西新工程”、圖書出版“東風工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等文化建設重點工程,有力地推動了新疆文化事業的發展。
新中國成立前,新疆醫療衛生水平極其低下,地方病、傳染病頻發,人口死亡率達20.82‰,嬰兒死亡率高達420‰至600‰,人口平均預期壽命不到30歲。1949年,新疆僅有醫療機構54個、病床696張,每萬人只有1.6張病床、0.19名醫生,且衛生機構都分布在少數城市(鎮)。60年來,政府不斷加大醫療衛生投資,2008年新疆擁有各類衛生機構7238個,其中有各類醫院1629所、病床位9.36萬張、醫生4.38萬人,平均每萬人擁有醫院床位36張、醫生21人。衛生防疫機構從無到有,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城鄉衛生防疫體系,防病、滅病水平和能力顯著提高,消滅了天花病等一些地方病,各類地方病和傳染病發病率大幅度下降。自20世紀70年代中期起,新疆開始試行計劃免疫,納入計劃免疫的各類疫苗接種率逐年提高。醫療衛生水平的不斷提高使人民健康狀況得到極大改善,人口質量顯著提高。2008年人口死亡率為4.88‰,嬰兒死亡率為29.76‰,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提高到72歲。廣大農牧區醫療條件明顯改善,形成了縣、鄉、村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2003年,新疆開始實施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到2008年已經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縣(市)達89個,覆蓋農牧業人口1005.90萬人,實際參加農村合作醫療的農牧民達950.30萬人,覆蓋率和參合率分別達到94.6%和94.5%。
就業是民生之本。多年來新疆堅持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以經濟持續較快發展促進就業增長,采取多種措施增加就業崗位,擴大就業規模。2008年,新疆就業人數達847.58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7%。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以來,新疆每年有30萬以上的人實現就業再就業。新疆的人力資源市場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市場機制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基本確立,初步形成了由縣區以上綜合性服務機構、街道(鄉鎮)社區基層服務窗口以及各類服務實體共同組成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2008年,新疆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機構達107家,從業人員3944人。
近年來,勞務輸出成為新疆擴大就業的新途徑。為了解決南疆等偏遠農牧區農民非農業收入比重低、脫貧致富難的問題,從2006年起,勞務輸出從南疆伽師縣逐步向全疆推廣。通過自愿報名和職業技能培訓選拔,新疆農牧民工可以從有需求的內地企業中選擇自己的務工單位,由政府出資選派帶隊工作人員和新疆清真廚師陪同前往。伽師縣從2006年至今,已向內地企業輸出勞動力1.9萬人次,勞務創收近2億元人民幣,年人均純收入超過7000元人民幣,比2008年新疆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高出1倍。政府加強對農民工的培訓,每年僅支付農民工外出就業培訓費就達3-4億元人民幣。
改革開放以來,新疆的社會保障從無到有、漸成體系,各族群眾基本生活得到保障。2008年,新疆擁有城鎮各種社區服務設施799個,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五大保險參保人數達964.57萬人,城鎮居民中有63.80萬人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各類收養性社會福利單位擁有床位1.90萬張,收養各類人員1.40萬人。從2007年7月起,新疆全面啟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確定對人均年收入低于700元人民幣的農牧民給予補助,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開始建立,2008年新疆有131萬名特困農牧民群眾享受到了低保待遇。新疆醫療救助工作發展迅速,到2007年底全疆所有縣(市、區)都建立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2008年,全區共救助216.4萬人次,其中資助參保參合122.6萬人,直接救助93.8萬人次,支出資金3.1億元人民幣。
新疆地域遼闊,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起,新疆開展了以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為主要目標、以改變貧困地區經濟文化落后狀態為重點的大規模扶貧開發,并經歷了由單純的救濟式扶貧向有組織、有計劃、有目標的開發式扶貧的轉變。從1978年到2008年,新疆的貧困人口由532萬人減少到253萬人,貧困人口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對貧困狀況嚴重的南疆三地州扶貧力度。2001年至2007年,中央和自治區用于扶貧的財政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和信貸貼息資金中,有78%投到了南疆三地州,全部扶貧項目的70%以上安排在南疆三地州。從2004年起,新疆開始在地震高發、多發地區實施抗震安居工程,計劃用6年時間,讓多震、易震地區的群眾全部住上抗震房。截至2008年底,已累計投入城鄉抗震安居工程建設資金412億元人民幣,新建和改造抗震安居房189.5萬戶,其中南疆三地州農村共有74.23萬戶貧困農牧民入住抗震安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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