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行善其實很不容易!”在20日舉行的中國慈善事業發展研討會上,有官員、學者如此感嘆。這不是說中國人缺乏善心、不想幫助人,而是指在當前制度下“善門難開,善門難進”的尷尬。“我們應該反思,為什么慈善機制落后于整個社會的慈善熱情?”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促進司司長王振耀說。(9月21日《中國青年報》)
一組數據可以說明中國慈善事業提升的空間:2007年,美國的善款總額達到了3064億美元,而中國只有309億元人民幣。2008年中國善款雖然過了千億大關,但是也只占到GDP的0.4%。慈善事業該如何跟上社會發展的形勢和現實需要?我們可以把慈善事業看成是文化和社會的產物,來尋找思考的角度:作為文化的產物,慈善事業必須有相應的文化支撐,作為社會產物,慈善事業必須有相應的制度保障。
首先,從文化層面分析,慈善事業的起點是每個人的善良和善心。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的善良與善心可能并不會轉化為實際的善行。原因是什么?一方面有自私的心態,認為自己的所得與他人無關;另一方面有功利的心態,認為自己的奉獻要有一定回報才算圓滿,認為所付出的愛心必須要得到感激才算值得。結果,在兩種心態的作用下,人們并沒有積極地投身于慈善事業之中,即使他們有能力去幫助他人、回饋社會。他們擔心自己的付出沒有實際的回報,缺少實在的意義。
其次,從制度層面分析,慈善事業需要一批人的努力才能形成規模——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同時個人的力量也難以形成氣候,需要群體的引導和組織。但是,在慈善事業的發展中,關于慈善事業的制度一直是有待完善和改進的。比如,關于慈善組織的成立問題,如果沒有一個名正言順的掛靠單位和機構,這些組織該如何獲得準生,而且是以較小的成本獲得準生?再比如,關于善款的流向問題,每個人都知道自己的奉獻流向了需要的人,但其中是否有紕漏,他們并不十分清楚。
文化上的問題需要引導。關于慈善文化有兩個觀點應該提倡:一是慈善是一種公民的自覺;二是慈善的目的是為了社會的和諧,“我之有德于人不可不忘,人之有德于我不可忘”。前一個觀點說的是,任何人都是社會的有機組成部分。因此力所能及地幫助他人應該是公民的自覺,應該是公民在社會生活中的常態。否則,冷漠就會占據心靈,每個人最終都將感受到這種冷漠。第二個觀點說的是,對于慈善事業應該有一種寬松的心態和感恩的意識。雖然,付出是一種美德,但是這種美德卻不是經濟性的投資,并不應該苛求一定得到回報。同時,接受別人幫助的人,應該抱著一顆感恩的心,向奉獻愛心的人表達感謝。
制度上的問題需要完善。總的原則是,制度應該給予慈善事業以激勵。一方面要降低慈善的門檻,讓人們可以在較低的成本狀態下實現內心的慈善動機。另一方面要不斷增加慈善的透明,讓人們清楚看到慈善的力量是如何在現實社會中生根發芽的,在慈善事業的運行過程中,一定要保持善款的專用,一定要保持慈善的純潔度。盡管,慈善事業是一個龐大的工程,有關慈善事業的制度也是千頭萬緒,但是如果這兩個總原則能夠堅持,則人們對于慈善事業就會充滿信心和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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