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大部制”改革中有關新組建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方案中透露了一個重大消息——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設立城市管理特勤大隊,配合、協助城市管理執法。
對此,昨日有城管負責人表示,該改革意味著此前一直呼聲甚高的“城管公安”將逐步揭開神秘的面紗,今后公安人員可以隨隊城管上街執法,不僅能有效減少暴力抗法,城管執法人員在暴力抗法中被動挨打的尷尬局面也可以得到根本解決。
有市民質疑專門保護城管安全有無必要,也有“走鬼”擔心“城管公安”職能被濫用。但不少城管隊員都支持設立“城管公安”。
兩問“城管公安”
抓治安還是捉走鬼?
城管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城管公安”主要是維護現場治安、防暴抗暴,而對于城管被打傷的刑事案件也會負責調查。至于捉“走鬼”,還是由城管執法者負責。
隊員配槍嗎?
據透露,由于相關文件還沒有下達,所以對于“城管公安”的裝備、服裝還沒有最終定論。但鑒于“城管公安”的主要職能是舒緩城管和“走鬼”之間的矛盾,所以,隊員有可能不需要配槍。(記者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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