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的獨立、國家的統一,使中國的現代化建設走上正軌
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陳澤偉 實習生馮晨
近代以來,中國的有識之士都把民族國家的獨立看作是拯救中國的第一要務,把反帝、反列強當作振興中國的關鍵性步驟之一。但不管是康有為、梁啟超的維新變法,還是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都沒有幫助中國完全實現國家的獨立、自主、統一。
在不久前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共湖南省委和中國中共文獻研究會聯合召開的“毛澤東與新中國”學術研討會上,多位與會專家指出,新中國建立之后,以毛澤東為代表的新中國領導人在政治、外交、軍事等諸多領域采取的戰略和措施,樹立和強化了中國作為一個獨立自主大國的形象和地位。這是近代以來無數先進人士所夢寐以求的理想,它的價值隨著時間的推移將愈發清晰。
有關專家分析說,只有在1949年新中國建立之后,中國近代以來外有侵略、內有禍亂的局面才徹底結束,中國才真正獲得了民族的獨立、國家的統一。這對于后發現代化國家來說至關重要,因為直到新中國建國,我們才獲得了主動趕超的先決條件,中國的現代化建設才走上正軌。
同時,中國所樹立的獨立自主的大國形象,也極大地增強了中華民族的自信心,極大地激發了中國人的自豪感,使得近代以來累積的民族自卑感得到了極大地消解,這對于中華民族在現代化的浪潮中揚帆起航、勇立潮頭起到了巨大的精神支柱作用。
保持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
主權是一個國家能否具有獨立與尊嚴的最基本的象征條件,而領土則是一個國家維持其國家利益的最起碼的一個要素。爭取和維持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是一個國家最起碼的基本權利,也是一個國家被稱其為國家的最底線的要求。
但在新中國建立之前,中國的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被肆意踐踏。
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程美東指出,自晚清以降,帝國主義的入侵實實在在地造成了國家主權的喪失。比如,各個列強在近代對中國索取了大量的所謂戰爭賠款。據統計,從鴉片戰爭到辛亥革命前夕,西方列強向晚清政府勒索了13億兩白銀,晚清政府每年需支付的對外賠款達到了2000萬兩白銀,對外賠款額占到了年財政收入的1/4左右。
此外,中國的司法、關稅和貿易等主權遭到嚴重的破壞,中國在政治上已經喪失了獨立自主的國家地位。特別是列強建立的租界,完全獨立于中國行政系統和法律權限以外,是“國中之國”,成為列強推行侵華政策的基地。
而在領土方面,1842年8月29日,中英兩國在南京江面的英國軍艦上簽訂了《南京條約》,它是中國近代史上外國侵略者強迫清朝廷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其主要內容之一便是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此后,中國領土便被不斷蠶食。侵占中國領土最多的沙皇俄國,通過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共割占了中國東北和西北領土150多萬平方公里。
新中國建立后,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領導人向全世界莊嚴宣告,“中國必須獨立,中國必須解放,中國的事情必須由中國人民自己做主張,自己來處理,不容許任何帝國主義國家再有一絲一毫的干涉。”
為此,毛澤東在多次講話和論述中都反復表達了這樣一個思想,保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受侵犯是保持國格和尊嚴的基礎與最根本的前提條件。“我國人民不需要也不應當侵占外國任何領土主權,但是我國人民必須保衛自己的領土主權不受侵犯。”
河南科技大學政治與社會學院教授張俊國分析說,在國家主權方面,首先,新中國致力于把舊中國已經失去的主權收復回來。如1949年10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海關總署,結束了自1859年起中國海關總稅務司和各地海關稅務司始終為外國人所掌握的歷史。緊接著,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先后通過和頒布了《關于關稅政策和海關工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暫行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等有關法規規定,使西方列強自鴉片戰爭以來通過炮艦政策得來的對中國海關的管理權利一去不復返。
再如,1950年1月6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頒布布告,宣布即將收回美、英、法、荷等國在北京東交民巷兵營的地產權,并對其兵營其他建筑,因軍事之需要,先予征用。6月,天津市軍管會也開始征用美、英兵營;9月,上海市軍管會亦進行收回法國兵營的活動。這樣,經過短短幾個月的時間,西方列強利用不平等條約在中國攫取到的“駐兵權”就被徹底地清除干凈。
其次,新中國在維護主權問題上有自己的原則立場,保持了新中國外交的獨立自主地位,從未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作出過有損主權的讓步。例如,20世紀50年代末,蘇聯提出在中國領土和領海上建立中蘇共有共管的長波電臺和聯合艦隊的提議,顯示出在軍事上控制中國的意圖,毛澤東當即回絕。
在領土完整方面,毛澤東認為,中國已歸人民,一草一木都是人民的,因此任何事情新中國都有責任和義務負責并且管理好,不能像踢皮球那樣送給別人。據此,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不僅采取了多種措施對新中國的領土和領空予以了保護,而且還對新中國領海的主權問題提出了原則性的立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海寬度為十二海里;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的領海以連接大陸岸上和沿海岸外緣島嶼上各基點之間的各直線為基線,從基線向外延伸十二海里的水域是中國的領海;一切外國飛機和軍用船舶,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許可,不得進入中國的領空和領海上空;臺灣和澎湖等地尚待收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權采取一切適當的方法在適當的時候,收復這些地區,這是中國的內政,不容外國干涉。
張俊國說,這一原則立場不僅對當時新中國處理領海問題具有很強的指導作用,即使對今天我國處理領海問題也具有十分深遠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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