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新中國反腐倡廉60年的“五個變化”
世界是發展變化的,中國共產黨關于反腐倡廉的認識和實踐也是與時俱進的。新中國成立60年來,黨和政府在堅持反腐倡廉的清醒認識、堅定決心、領導力量、依靠力量不變的前提下,不斷調整和完善反腐倡廉的思路、手段、方法、格局和目標,使之不斷適應新形勢和新任務的需要,使反腐倡廉工作得以有效推進和健康發展。
A、思路變化:從群眾運動到依法治腐
黨和國家的反腐敗思路,有一個從領袖號召和發動群眾運動反腐向依法治腐常態反腐的轉變過程。
在建國初期,由于執政經驗不足,再加上革命年代搞群眾運動的慣性,我們黨主要是靠發動群眾運動來反腐敗:建設初期,毛澤東發動了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三反”運動和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竊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經濟情報的“五反”運動。進入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后,又發動了幾次運動,如新“三反”“五反”運動、“四清”運動等。應當說,開展這些運動,在當時的情況下是必要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正如武漢大學政黨研究所所長丁俊萍教授所言:“這些運動的矛頭,幾乎都指向干部、黨員中的貪污腐化、以權謀私、官僚主義等脫離群眾的不正之風和消極腐敗現象。但由于這些運動是在階級斗爭擴大化背景下進行的,所以也誤傷了一些人!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我國進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反腐倡廉也進入一個新階段。中國科技大學廉政研究中心副教授張增田通過統計分析發現,“此前最為倚重的運動反腐從此被否定”,反腐倡廉開始采取依靠法制、依靠制度進行反腐的新模式。
鄧小平在多次講話中都強調“不搞運動”!安桓氵\動”,對于出現的貪污腐化和濫用權力現象如何解決?1985年,鄧小平說:“我們主要通過兩個手段解決,一個是教育,一個是法律。”1992年,他在視察南方時的談話中強調:“對于干部和共產黨員來說,廉政建設要作為大事來抓,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的專門反腐敗機構———黨的紀檢機關、檢察機關、行政監察機關恢復重建。黨中央多次修訂黨章,出臺了《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等重要黨內法規。國家頒布新的憲法并多次修訂,制定了《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監察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公務員法》、《行政處罰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國政法大學郝建臻博士認為:“我國已逐步建立起國家法律與黨內法規相結合的反腐敗制度體系。”
從此,反腐倡廉走上依法治腐———依靠黨紀政紀法紀和制度反腐敗的新軌道。
B、手段變化:從打擊為主到注重預防
不論是建國初期到“文化大革命”前,還是改革開放后的整個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早期,反腐敗的重點都放在“嚴厲打擊”腐敗分子和“側重遏制”不正之風上,而查處大要案打“大老虎”更是90年代前期反腐敗工作的重中之重。
這些打擊腐敗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總體上處于一種治標的層面上,除惡務盡的決心和行動并未收到預期的效果,有的領域腐敗依然易發多發,甚至有的腐敗分子敢于頂風作案。這種現實促使黨和國家在不放棄打擊和治標的同時,探尋新的反腐手段。
十四大以后,反腐倡廉開始由側重遏制到注重預防的結合和轉變,從側重治標到注重治本的結合和轉變。預防和治本,開始被黨和國家領導人屢屢提及———
1993年,江澤民明確提出懲治腐敗,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持之以恒”。1994年,他又提出“要根據揭露出來的問題,查找原因,總結教訓,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加強管理”。他在黨的十五大上指出,反腐敗要“堅持標本兼治,教育是基礎,法制是保證”。2002年,在黨的十六大上,江澤民再次強調,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黨的十六大將十五大時的“反對腐敗”的提法,進一步發展為“反對和防止腐敗”,預防腐敗從此擺到了反腐倡廉的重要位置。
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在反腐敗問題上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治本。2004年9月召開的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反腐倡廉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2005年1月,胡錦濤在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指出,堅決懲治腐敗是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體現,有效預防腐敗更是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標志。在黨的十七大上,他再次強調“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
隨著黨和國家越來越重視預防腐敗工作,專門的預防腐敗機構也相應建立:2000年8月,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了職務犯罪預防廳;2007年9月,國家預防腐敗局正式掛牌成立。
C、方式變化:從被動應對到主動出擊
針對建國初期出現的“貪污浪費的狂瀾”和官僚主義問題,毛澤東發動了“三反”“五反”運動;針對改革開放初期出現的經濟犯罪“這股來得很猛的風”,黨和國家開展了打擊經濟領域嚴重犯罪的斗爭;針對上世紀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前期出現的“官商”、“官倒”問題,又開展了清理整頓公司的工作……60年來,黨和國家反腐敗工作的一般模式是:出現什么腐敗,就及時打擊什么腐敗;什么問題突出,就集中治理什么問題。盡管這種反腐敗的方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畢竟是疲于應付、被動應對。在反腐敗中如何化被動為主動?改革開放的經驗告訴我們,就是要“釜底抽薪”,實施改革,創新體制、制度和機制。“只靠運動式的懲治腐敗是不可能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的,有效的策略是加強廉政制度建設,特別是要重視廉政制度的改革創新!敝心洗髮W廉政與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滿春教授說。
實踐證明,改革是最有效的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方式。如在經濟領域,著名反腐敗學者何增科通過研究認為,上世紀80年代初主要是利用高檔消費品的票證價格與市場價格的差價搞腐敗,實施價格改革,放開消費品價格后,這種腐敗就大為減少了;80年代中后期至90年代前期出現的“官商”、“官倒”問題,主要是因為生產資料價格雙軌制的存在,實行價格并軌后,這一腐敗也消退了;針對當年出現的黨政機關、政法機關和軍隊武警部隊經商辦企業的問題,中央不僅明令“脫鉤”,而且實行了“收支兩條線”等改革措施,這個領域的腐敗也得到了有效解決。
中央及時總結這些經驗,提出通過深化改革有效防治腐敗,把工作思路由單純地亡羊補牢調整到著力未雨綢繆上來,實現由淺層面到深層次的結合和轉變,既注意對腐敗結果的治理,又強化對源頭的治理,著力解決深層次問題。
在黨的十五大上,江澤民明確提出:“通過深化改革,不斷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痹谑笊,他強調:“創新體制,把反腐敗寓于各項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
2005年1月,胡錦濤在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強調,繼續以改革統攬預防腐敗的各項工作,通過深化改革、創新體制,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同月,中共中央印發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指出:“通過深化改革、創新體制,加強教育、發展民主、健全法制、強化監督,把反腐敗寓于各項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防治腐敗!
在這種反腐思路的指引下,黨和國家大力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財稅金融和投資體制改革、國有企業改革,規范和完善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使用權出讓、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制度。這些改革措施正在發揮著或已經發揮了反腐治本的作用。
“堅持改革創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是黨風廉政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鄙綎|省委黨校教授魏磊認為,“改革是黨風廉政建設的必由之路和根本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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