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小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教育局原局長,因犯受賄罪,2008年9月被延平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法院經審理查明,2002年至2007年,方小健在擔任延平區教育局局長期間,在學校基建工作、人事任免、人員調動、學校招生、辦學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80余次收受他人賄賂共計58.59萬元;另收受賄賂9萬元,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
提拔無望就產生了為自己將來考慮的想法
我24歲就走上了科級領導崗位,可能在科級領導中,我是延平區甚至是南平市任職時間最長、資格最老的。我自認為工作非常認真負責,也確實取得一些有目共睹的成績,可職務卻一直上不去。特別是2000年我去閩南掛職回來,不少掛職書記都得到提拔,而身為掛職組組長的我卻提拔無望,心理開始有些不平衡,有了看透官場的思想。
后來區委安排我到教育局任局長,盡管這仍是組織對我的肯定和重用,而我卻有了反正自己也提拔不了,不如為自己今后多考慮考慮的想法。一想到自己遲早要退下來,如果自己能在經濟上有一些積累,將來可以和朋友合伙做點事,說不定比在機關當官更瀟灑。
現在想來,這種想法是很致命的,可以說為自己以后收受違紀違法收入,在思想上找到了借口和理由。可在當時,我并沒有意識到什么。
對社會上一些不正常現象由反感變為默認
當了這么多年的領導,在工作中我也接觸到了一些有錢的老板,他們的思維方式、生活方式對我這個相對比較傳統的人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而現實社會中存在的“潛規則”,也對我老老實實、安分守己的傳統思想和觀念產生了強大的沖擊。久而久之,我自認為自己看透了社會,對社會上一些不正常現象由反感變為默認了。
此外,對機關里長期存在的一些違反黨風廉政規定的問題,我感覺大家對此心知肚明,有的已成為公開的秘密。自己在這種氛圍中,也漸漸變得麻木不仁了。正因為如此,我才會對中央和上級再三強調不準收受紅包的規定置之不理。我明知這樣做是錯誤的,是黨紀國法不允許的,卻還照收不誤,使自己在犯罪的路上越走越遠。
親人的去世讓我開始放縱自己
2003年以來,在短短的三年時間里,我的弟弟和母親相繼辭世,這對我的打擊非常大,我也由此看透了人生。
兩位親人的去世都非常突然和意外,這讓我深切地感受到生命的脆弱,說走就走,說沒就沒。在料理親人后事的時候,我產生了消極、悲觀、厭世的思想,感覺做人沒意思,因而開始放縱自己。
放松了學習,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放松了世界觀的改造,我是一錯再錯,終于釀成大錯。我把收受錢物的違紀違法問題混淆于一般的感情交往問題,對于一些得到提拔或在工作調整過程中去了理想單位的人送給我的錢物,我都認為是他們對我的幫助表示感謝,認為是我們之間的感情好,他們這樣做是為了加深我們之間的友誼。
為給親人們帶來痛苦和恥辱感到無地自容
我的交友不慎、不拘小節、沒有防微杜漸,也是自己犯下嚴重錯誤的重要原因。我覺得陳某就是一個很講義氣的朋友,他的性格與我很相近,因此我跟他走得比較近,以至于后來他提出想承接教育系統的工程時,我給他提供了方便。事后他送錢給我,我也把此作為朋友間的往來而接受。久而久之,我對他完全信任,以至于把自己的非法收入都存在了他那里。
我的違法違紀行為不僅對不起組織,對不起黨對我幾十年的培養教育,也給我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陰影。作為兒子,我無法再給年邁的父親盡孝道,我深深遺憾;作為丈夫,我欺騙了善良的妻子,使家庭蒙受不幸,我深深自責;作為父親,我親手摧毀了自己在女兒心中的正面形象,我深深愧疚。是我愧對黨和組織30多年的培養和教育,是我給親人們造成巨大的痛苦和恥辱。想到這些,我真是痛心疾首,感到無地自容。
檢察官點評
方小健17歲參加工作,23歲入黨,24歲就走上科級領導干部崗位。本可以擁有一個完美人生的他,卻在私欲和貪念面前沒能把握住自己,最終迷失了方向,把黨性、國家及人民的利益拋在了一邊,在私欲膨脹的支配下,走入歧途。他在收受賄賂的同時,為自己找了很好的理由和借口———“看透官場、看透社會、看透人生”。
當了30多年的科級干部,一直未能得到提拔,這讓他心理失衡;一些社會的不良現象,讓他隨波逐流;交友不慎,他錯誤地把收受錢物當做是朋友間的感情交往。
擁有30年黨齡的方小健,由于放松學習,放松要求,寬于律己,讓失衡的私欲不斷膨脹,最終滑入犯罪的深淵,這讓人為他感到痛心和惋惜。他的犯罪經歷再次為那些無視法律和走在法律邊緣的人們敲響警鐘:領導干部一定要時刻緊繃廉潔這根弦,做到依法辦事,謹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魏莉)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