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查外調
1964年,新中國第六版護照出爐,內(nèi)頁由豎排轉為橫排。
據(jù)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退休民警李愛萍回憶,那一時期申辦護照,政審是最嚴格的一道門檻,“一個人申辦,后面800個人調查著呢”。
這一時期,申辦一本護照,需要填寫四份表格。北京市公安局外事科(出入境管理處前身)留一份存底,另外三份分別交由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申辦人所在單位、申辦人所在街道、居委會。當時被稱為“內(nèi)查外調”。
小組—車間—工廠,居委會—街道—派出所,中間任何一道環(huán)節(jié)卡了殼,護照就辦不成了。“其中,單位政審是最重要的環(huán)節(jié)。”離休干部陳長淦說。
盡管“地、富、反、壞、僑”聲名遠播,絕大多數(shù)歸僑選擇了沉默,但野草卻也在夾縫中苦苦求生。1963年,中國科技大學一位年輕的助教就開始給北京市公安局“出難題”。
1932年12月17日生于印尼蘇門答臘島的趙惠恩于1954年返回祖國。9年之后的11月13日,他詳細填寫了四份申辦護照的表格,將家庭情況、海外關系、社會關系、自身簡歷一一填寫完整,其申請事由為:一、母親今老患高血壓及心臟衰弱癥,多次來信及來電要我們夫婦回去見最后一次面。二、父親已于1957年逝世,留下一筆遺產(chǎn),需要回去處理。其中一項牽涉到印尼土地法問題。父親用我的名字建了一間房屋,這件房屋的土地也是當時購買的。根據(jù)印尼頒布的土地法令,外僑在印尼的土地必須在1964年3月以前辦理轉讓給印尼籍公民,否則將取消土地所有權。
趙的申請未被批準。兩年之后,他再度申請去港(印尼當時正在排華無法入境)。這一次,北京市公安局向市委政法部提交了《關于趙惠恩申請去香港的請示報告》((65)局戶簽字第1021號)。報告中說:經(jīng)查,趙惠恩有以下幾個問題:
● 其三姐趙群嬌,1952年由印尼回國求學,在上海同濟讀書,曾攻擊我“不民主、不自由”。1957年整風時,因罷考政治課被批判,對我心懷不滿,1958年去港至今未歸。
● 趙群嬌與國內(nèi)政治情況復雜的人關系密切。
● 申請理由不實。趙惠恩思想落后,好逸惡勞,怕艱苦,怕在農(nóng)村勞動,不愿在國內(nèi)工作生活,三姐千方百計拉攏。
● 掌握一定機密。趙在原子核系任助教,部分課程內(nèi)容是參考所內(nèi)工作內(nèi)容而制訂,屬秘密級。
據(jù)此,報告“擬請科大黨委負責同志對趙講明,香港是個壞地方,趙身為原子核系助教,去港對個人和國家均不利”。
申請被二度打回。1969年后,趙惠恩在印尼的親屬分別致信時任北京市革委會主任謝富治和時任國務院總理周恩來,請求放行,依舊未果。
2009年9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退休民警羅愛玲抱出有關趙惠恩的卷宗時,發(fā)黃的卷宗已有200頁之巨。
當天晚些時候,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民警趙宏宇在戶籍網(wǎng)查詢欄里輸入趙惠恩的名字和生日,已無任何結果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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