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學廉政與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張孟英認為主要是高校擁有可控資源增多而對校領導的制約監督尚乏力
新聞背景:據10月12日的《人民日報》報道,武漢大學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已向記者證實,該校原常務副校長陳昭方和校黨委原常務副書記龍小樂因涉嫌受賄罪,先后于9月13日和9月26日被湖北省檢察院決定逮捕。陳昭方被捕后已被免去常務副校長職務,龍小樂在被拘留前已被免去常務副書記職務。目前,此案正在偵查中。
近日,有關武漢大學兩名原校領導涉嫌受賄被捕的消息在各大網站首頁出現,引起不小的轟動。其實,全國各地大學腐敗案件近年來頻頻曝光,透過這些“象牙塔里發生的腐敗案”,人們不難發現,基建、后勤、招生等財權、事權集中的環節,成為高校職務犯罪重災區。怎樣才能有效遏制高校領導腐敗?10月12日,記者采訪了成都理工大學廉政與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張孟英。
記者:大學是人才的培養地,本該是一塊凈土,作為學生引路人的老師,起到的應該是表率作用。然而,這塊凈土頻頻出現腐敗丑聞。從“學術腐敗”到“行政腐敗”,原本圣潔的高等學府成為腐敗的高發地。你認為是什么導致了高校腐敗頻發?
張孟英:導致高校腐敗頻發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歷史與現實、政治與經濟、思想與文化、經濟與教育、校內與校外等諸多因素的一種綜合反映。綜合考慮分析,不外乎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兩個方面。一些高校領導干部法律意識淡薄,加之受社會不良風氣侵蝕,面對物質利益的誘惑,放松了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改造,導致個人私欲膨脹,利用手中的權力和學校掌控的資源獲取非法利益,最終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另外,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有力推進了高等教育的發展,客觀上增強了高校自主權和自治能力,高校擁有可控制的資源也大大增加,但在轉型過程中,高校有針對性地從體制、機制、法制、政策、管理等方面建立起來的法律規范、紀律規范、道德規范以及規章制度等還不夠健全,權力過于集中、管理制度缺失、監管措施缺位、反腐倡廉教育乏力的現象在高校普遍存在,于是,在基建、后勤、招生等領域就為發生公權私用、違規操作的高校腐敗行為留下了可乘之機。
記者:有人說,大學領導集官、學、商于一身,面對的利益機會極多,受到的監督極少。你怎么看待這個問題?
張孟英:高校領導干部本應是管理者、教育者,但隨著教育的市場化,高校辦學規模不斷擴大,經濟活動日趨頻繁,高校領導干部與“商”打交道的機會越來越多,權力越來越大。但與此相對的是,在不少高校,對權力的制約沒有及時跟進,適應高校特點的嚴密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還未形成,存在對權力制約的空白點,對校級領導干部特別是對“一把手”的監督存在著“同級不好監督、上級疏于監督”的尷尬局面。在利益面前,個別領導干部一旦獨攬大權,權力就容易出現私有化、商品化、集中化的趨勢,就會變成個人尋租的工具,就會把學校的發展機遇當成謀取個人私利的機會。
記者:怎樣才能有效遏制高校領導腐敗,讓高校回歸到教書育人的本位上?
張孟英:美國學者阿密泰曾經說過:“清除腐敗不能僅僅是挑出一個個爛蘋果,而更應該檢查放置蘋果的筐子。”這告訴我們,遏制腐敗,應該把眼光更多地放到“筐子”上,應該完善制度,為各級領導干部長期不變質打造無數規范嚴謹的“筐子”,從制度設計、制度建設上杜絕權力濫用,保障監督的實效。為此,高校應當注重建立健全教育機制,強化管理機制,完善監督機制,加強對權力的制約等。同時,還要不斷改革創新反腐制度。曾經有人把腐敗比喻為“毒草”,把制度比喻為“毒草”產生的“土壤”,要想使毒草難以產生、生長,就必須改良土壤,也就是說要更新制度,注重制度創新,為依靠制度反腐不斷注入新的活力,最大限度地遏制高校腐敗現象,蕩滌“象牙塔”內的污垢濁流,還高等學府“凈土”本色。(本報記者 孫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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