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安置房違規銷售事件被曝光后,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原黨委書記、副指揮(主持工作)兼溫州聯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吳權書,溫州市聯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原總經理林國權,溫州市聯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經營科原科長鄭小蒙因涉嫌濫用職權被捕。
昨天,該案在溫州瑞安市人民法院審理,第一次公開了檢察院調查的情況。
上午9點,聞訊前去旁聽的人員已擠滿了只能容納200人的法庭。庭審一直持續到下午2點。
起訴書中透露,2005年1月到12月,在舊城指揮部主持工作的副指揮吳權書,違反有關規定,銷售了14套得月花園的剩余安置房。鄭小蒙明知這些購房戶繳付首期款的時間超過了溫州市發計委規定的價格有效期限,仍然為購房者辦理了繳款手續并簽訂了售房合同(協議)。
其后,吳權書、林國權、鄭小蒙等又在2005年至2006間違規銷售10套安置房。
檢察院查明一共有24套住房違規操作,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達1071余萬元,這些損失目前已被溫州市人民政府全部追回。
法庭將擇日宣判。(作者: 瑞詠 孫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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