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重慶打黑系列案件10月12日在重慶市的五個中級法院陸續開庭審理,受到公眾強烈關注。
重慶打黑案備受矚目,但黑惡勢力的犯罪活動不僅僅存在于重慶一地。由于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軌、社會轉型時期,滋生黑惡勢力的土壤和環境依然存在,黑惡勢力犯罪活動仍然比較活躍。特別是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各種社會消極因素和矛盾明顯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也會助長黑惡勢力的滋生和發展。由此,必須持續深入推進打黑除惡專項斗爭。
打黑除惡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地運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種方法進行綜合治理,最大限度地鏟除黑惡勢力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
對易于滋生黑惡勢力的高危行業,工商、稅務、國土資源、建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完善行業準入、資格審查制度,防范黑惡勢力介入。通過加強執法檢查、行業監管力度,堅決防止暴力拆遷、非法采礦、壟斷經營、強迫交易等現象出現。在日常執法工作中,要及時發現相關行業、場所中涉黑涉惡問題和線索。加強金融監管,預防、監控黑惡勢力洗錢犯罪活動。
同時,應加強對重點人群的管控,減少黑惡勢力的“后備軍”。政法機關與街道、社區應及時了解刑釋解教人員的動向,加強管理、幫教,防止被黑惡勢力利用。做好對下崗、待業、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的安置、就業和社會保障,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加強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認真落實各項幫扶措施,防止被黑惡勢力教唆、利用。
深挖“保護傘”、摧毀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是當前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存在的薄弱環節。對涉黑案件中存在的“保護傘”,公安機關應依法并案偵查,并及時向紀檢監察、檢察機關通報。檢察機關在審查涉黑案件時,應增強深挖“保護傘”犯罪的意識,力求發現“保護傘”犯罪線索,并一查到底,依法嚴懲。對案情重大、“保護傘”犯罪復雜的涉黑案件,需要地方主要領導堅決排除阻力和干擾。
特別應引起注意的是摧毀黑惡勢力的經濟基礎,堅決防止其死灰復燃東山再起。公安機關應當將核查涉黑組織的資產作為辦案的重要內容,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黑惡勢力轉移資產;法院應加大執行力度,追繳、沒收涉黑組織的非法所得。
對地方來說,還應加強偵查、起訴、審判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的專門力量建設,加強對參與打黑除惡干警的保護力度,努力為他們排憂解難、撐腰壯膽。對打黑干警的控告、檢舉,要區分情況,慎重開展調查處理,維護打黑干警的合法權益。(文/廖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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