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黑大審判昨日進入第二周,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萬州涉黑案,以雙胞胎張波、張濤為首的14人涉黑團伙被控5項罪名,10名非涉黑被告人同時被提起公訴。
此外,該案24名被告人中只有23人到庭受審,非涉黑被告人鄧德祥指控犯開設賭場罪,在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后逃逸,未能到庭受審。
被告多是“娃娃臉”
張波、張濤生于1986年3月30日,今年23歲,從兩年前混跡社會當“老大”算起也才兩年時間。其所在涉黑團伙大部分成員都是“80后”,最小的才剛滿20歲,是我市打黑除惡行動中破獲的最年輕的犯罪團伙。就在他們陸續走上被告席時,旁聽席上一陣低聲議論:“這些人好年輕喲,盡是些娃娃臉……”
團伙成員14人
據了解,2007年至2009年6月,張波、張濤利用組織形成的勢力及影響,與劉華莉、鄧德祥等人合伙,采取持槍滋事、強行搭賬等手段在萬州區鐘鼓樓街道辦事處、天城鎮、熊家鎮等地開設流動賭場,并安排文傳建、熊德江等人維護賭場秩序,還安排譚言兵、張元中等人放哨,操控賭博行業,從中抽頭漁利,獲取非法利益。該組織在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中還實施故意傷害4次,致6人輕傷;故意毀壞他人財物價值19710元;非法拘禁1人超過24小時。
據指控,2007年以來,張波、張濤糾集文傳建、熊德江、劉小剛、陳小春,在譚毅、張成超、駱勛娟、黃興建、崔浪、譚言兵、程明剛、張金原的參與下,在萬州區多次實施暴力違法犯罪行為,逐步形成了以張波、張濤為組織領導者,文傳建、熊德江、劉小剛、陳小春為骨干,譚毅、張成超、駱勛娟、黃興建、崔浪、譚言兵、程明剛、張金原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團伙成員達14人。
新人入伙需試膽
為強化組織結構,張波、張濤在組織內部形成了一系列不成文的規定,如統一配發殺豬刀、新成員須干事試膽、以資歷和工作獲取報酬、新成員應當尊重老成員、出事之后要保密等。同時,用賭場漁利發放組織成員工資及其他生活開支,以加強對成員的管理和控制。該組織在形成過程中,有組織地實施了開設賭場、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嚴重危害一方群眾的正常生活秩序。
公訴機關認為,張波發起、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張濤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二人直接參與或者授意其成員實施開設賭場、故意傷害、故意毀壞財物、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均應當分別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責任。其余非涉黑被告人應當分別按照其所犯罪行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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