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鏡頭
面對詢問 或“沒有”或“不知道”
在面對辯護人詢問“張濤是否知道你開賭場”時,張波明確表示:“張濤不知道。”
“我沒有組織什么黑社會,只是開了流動賭場而已,是想掙了錢做正當生意,弟弟也是偶爾來一下而已,他也沒犯什么罪。”張波說。
張濤在庭上接受公訴人、法庭、辯護人的詢問時表示,自己沒開什么賭場,也沒干過什么壞事,不可能犯罪。
記者觀察到,張濤在面對詢問時,多數時候都是說“沒有”或者“不知道”,并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全盤否認。
面對指控 自稱不懂得黑社會
進入法庭前,旁聽群眾議論最多的是這些涉黑成員怎么論資排輩。
公訴人稱,張波、張濤在組織內部形成了一系列口頭規定,每個加入的人必須遵守。比如,加入組織后,會統一配發殺豬刀,張波、張濤從不虛張聲勢,他們要求每個新進入的成員必須干“實事”砍人測試膽量,膽量不夠就不會被允許加入。另外,張波還規定,出事之后不準亂說話。作為回報,張波、張濤用賭場利潤給組織成員發放工資和生活開支。
對于這項指控,張波回應:“我哪里會成立什么組織嘛,連什么叫黑社會都不曉得,從來沒有定過什么規矩,他們也從來沒有喊我‘老大’。”“我也從來沒有統一發過殺豬刀,那些刀是他們自己買的,邀約打人也不關他們的事。”其他被告人也辯解沒有加入過什么涉黑組織,并稱如果知道張波是黑社會老大,給自己十個膽子也不敢加入。
推卸責任 團伙成員成“扁擔”
2007年底至2009年6月,張波、張濤利用組織勢力及影響,與被告人劉華莉、鄧德祥、朱耀武、劉偉等人合伙,在萬州區鐘鼓樓街道辦事處等地開設賭場,安排文傳建等人負責賭場內部秩序,安排譚言兵等人負責外圍放哨,確保賭場安全。但在法庭上,公訴機關并未公布張波、張濤團伙在賭場上牟利的金額。
“那些人其實都是我臨時喊來幫忙照顧賭場的,我一個人根本忙不過來,來一回就給一回工資,不存在統一規定,發放工資是喊了別人來幫忙,這是該給的錢,就好比在外面喊‘扁擔’(萬州地方語,和主城喊‘棒棒’是一個意思,指幫忙干事后獲得報酬)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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