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20日電 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今日做客人民網(wǎng)接受訪談時表示, “釣魚執(zhí)法”背后的利益鏈條反映了當前行政法制建設中存在的一個最大的問題之一,即行政權力與利益應該分離。
余凌云說,《行政處罰法》里面規(guī)定:“收支兩條線,禁止罰沒款返還。”這個要求實際上就是要求行政權力與利益應該分離,因為從以往的實踐反映出只要公權力受利益的驅動就有可能被濫用,就有可能失去控制,就有可能侵害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但是很遺憾的是,至今為止《行政處罰法》的上述規(guī)定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門還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實。
他指出,當前政府法制的一個現(xiàn)狀,就是還有很大量的行政機關面臨著經費不足的問題,需要去自籌。包括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有不少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需要行政機關去自籌,甚至連辦案經費地方財政和中央財政都不能全額撥付,也需要行政機關部分自籌。這樣就使得行政機關在執(zhí)法中不得不去考慮利益問題,這是當前中國法制建設中對依法行政的貫徹落實造成巨大干擾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如果行政機關的經費不能得到保障,那么因為利益驅動而濫用權力的現(xiàn)象也就不能夠得到根本的治理。(據(jù)人民網(wǎng)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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