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7日電 近年來,一個又一個道歉官員的面孔出現在人們眼前,日益成為中國政治生活的一道新的風景線。人民日報社主辦的《人民論壇》最新一期刊發了系列文章,剖析“官員道歉”。文章稱,官員道歉體現了公民意識的提高和官員官德的提高,同時也指出,很多道歉流于形式,甚至淪為某些官員公關“作秀”的方式和職能部門“規避責任”的工具。
官員道歉體現公民意識提高
署名為長子中的文章提出,官員作為公民的一員,有必要為自己錯誤的施政行為或權力范圍內的各種不作為或損壞人民的行為,向人民和社會道歉。這體現了公民意識的提高和官員官德的提高,為政治民主進步提供了更強大的動力。
文章說,曾幾何時,官員們已經習慣了處在金字塔的頂端,囿于中國現有的行政運行制度和政治倫理,官員即便不作為也依舊我行我素,對“道歉”諱莫如深,讓他們俯下身段向社會、民眾鞠躬道歉認錯,本身也是官員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的表現。隨著社會力量的不斷成長,面對來自社會的民意壓力,如果官員繼續保持僵化的思維模式和治理模式,勢必使自己為時代潮流所拋棄。
文章指出,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實現者和維護者,當公共利益受損時,向社會道歉,其實就是正視矛盾,向公眾承認自己工作的不足,向公眾承諾改進工作的決心,是對自身管理職責的一種尊重,也是理性看待自己過失,嚴于律已、敢于擔責的表現。并且,向公眾道歉的舉措,有利于在短時間內緩解民眾的不滿情緒,避免事態的激化;同時,在時間和空間上為政府應對矛盾贏取一個緩沖期,對解決好問題具有積極的意義。
道歉成某些官員“作秀”方式
文章分析了官員道歉存在的問題,指出,目前官員道歉整體狀況仍然處于自發與非制度化的階段。中國至今沒有建立起一套基于官員職位、職權、職責一致性基礎上的、運行自如的現代政府問責的制度化體系。如此局面也就造成,失職官員的道歉僅僅在私德意義上存在,無法上升為政治意義上的道歉。
就當下看,先前的不少道歉,大多基于官員自身的責任意識,僅取決于領導者的自省和覺悟或者是迫于社會輿論,這樣就使得道歉流于形式,以至于形式大于內容,不少道歉過后,“失誤”依舊沒有改進。流于形式的道歉,不利于責任政府的建立,也不利于強化官員的責任意識與政治倫理。并且,道歉太多而過錯又未見解決,那么政府的公信力將大打折扣,公眾也會逐漸失去信心,對政府公共政策的信任包括對政策制定機制的信任和政策績效的信任也將會降低。
道歉有時并沒有成為提高管理水平的正面措施。一些官員或政府出現失誤后,不是將道歉作為提高管理水平的正面措施,而是作為消極防御的手段,當某一方面問題成堆,引起社會強烈反應時,才出面道歉,謀求改正,因而總是陷于被動。雖然一些官員也知道,民眾的不滿是壓制不了的,壓得了一時,壓不了一世,但他們總是漠視民眾的需求,不把民眾利益放在心上,總是抱著僥幸心理,試圖將民怨壓制住。更有甚者,以道歉柔性地選擇回避而不是勇敢地直面責任。
文章還指出,道歉成為某些官員逃避責任的“避雷針”,淪為公關“作秀”的方式和職能部門“規避責任”的工具。一些政府或官員向社會道歉,只是政府問責中一個表層姿態。如果沒有相應的督查、追懲措施,“道歉”可能異化為別有用心者逃避責任的煙幕彈,問責的作用也將大打折扣。一些道歉是假,害怕上級追究是真;一些道歉不是基于沒有解決好人民利益問題而反躬自省,而是害怕自身利益受損,是在實踐一種規避責任的行為,保護自己的權力。
道歉不能取代究責 監督才是猛藥
署名為任建明的文章提出,精彩的罪己式“道歉”,僅能說明領導對問題重視了。“公開道歉”不是根治癥結的良藥,形成有組織的公共輿論壓力和社會道德強制力,監督官員承擔政治和道義責任,迫使其克服行政不作為現象才是猛藥。
文章分析說,道歉的功能主要限于道德層面,而不應該被夸大。道歉是擔任公職者因為履職失當、失誤,而潛在地給公共利益造成損失的一種道德責任的體現,具有社會道德示范的效應,也是勇于承擔公職責任的一種反映,以求得公眾的諒解,彌合官員和百姓、政府和社會因失誤、失職而引起的情感裂隙,拉近彼此情感間的距離。但是,道歉的道德功能絕不能替代個人所應承擔的行政責任、政治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文章稱,如果以道歉推脫官員個人或政府應承擔的其他實體責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就是對官員道歉的誤解甚至是濫用,是極不可取的。
文章提出,道歉應該及時,越及時效果越好,越遲緩負面效應越大。第一時間最好,即使因為各種原因,時隔日久,在得知真相或者在真相被披露的第一時間,就應該盡早道歉。
文章還指出,道歉的方式方法可以多種多樣,但形式一定要服務于內容,如召開新聞發布會、在報刊上登載道歉申請、寫道歉信、罰薪等。在道歉的方法和方法上可以富于創意,可以不拘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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