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由本報發起的‘關注官員自評高分現象’引起了公眾極大關注。不少人都在問,這些人的自評分到底能不能算數?昨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得的《2007—2008年廣東省地級以上市、縣(市、區)黨政領導干部基礎教育工作責任考核工作手冊》(試行)顯示,在這次基礎教育工作責任考核中,考核評分采取百分制,綜合得分由民意測評分和考核組評分兩部分組成。其中,民意測評分和考核組評分各占綜合得分的50%。
民意測評教師和學生家長不少于100人
根據工作手冊,考核組要對被考核對象的工作進行集體評議,對照細則標準形成綜合考核意見和評分。考核組將直接向考核對象反饋意見和考核分數。
據了解,在考核中,必須召開來自基層的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縣(市、區)或鄉鎮負責人、中小學校長、教師和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民意調查會,對考核對象的基礎教育工作責任進行民意測評。測評師發放考核對象的書面述職報告、考核組認可的各種統計數據和民意測評表。其中,教師和學生家長人數不少于100人。此外,考核組還要專訪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有關領導部門負責人和中小學校長、教師等,了解區域內基礎教育工作情況。
考核不及格將全省通報批評
根據工作安排,此次基礎教育工作責任考核分層進行。省負責對地級以上市、地級以上市負責對所屬縣(市、區)考核對象的基礎教育工作責任進行考核,每兩年考核一次。省對部分縣(市、區)進行隨機抽查,并對各地級以上市考核結果進行審查。
在地級以上市對所屬縣(市、區)考核的基礎上,由省政府教育督導室牽頭,組織對縣(市、區)考核對象的基礎教育工作責任考核結果進行隨機抽查核實。抽查面一般為縣(市、區)總數的三分之一。抽查時間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下半年。
據了解,考核結果分優秀(90—100分)、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個等級。考核結果認定為優秀的,必要時接受抽查。
而對考核不及格的,或經省抽查確認為不合格等次的考核對象,由上級黨委、政府責令其限期整改,并在全省通報批評,同時,考核年度內不能評為優秀,不得推薦為先進個人,已被評定為優秀或被推薦為先進個人的予以撤銷,原則上不能提拔使用。
五大否決性指標
被考核對象的基礎教育工作責任行為存在與下列否決性考核指標任何一項相符,一經組織考核確定,考核結果即為不合格。
其一,違反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精神,不履行教育職責,年度內未專題研究基礎教育工作,教育熱點、難點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衡量基礎教育發展水平的重要指標長期處于區域內落后位置。
其二,不依法安排教育經費,本級財政性教育投入沒有增長。
其三,區域內發生貪污、截留、克扣、挪用、擠占和抵頂各種教育經費,或違規向學校亂收費現象。
其四,沒有按中央和省的要求實施免費義務教育,珠三角地區初中年輟學率沒有逐年下降,珠三角以外地區初中三年鞏固率和高中階段毛入學率沒有逐年提高。
其五,年內發生重大教育安全責任事故。
聲音
“自評分最低分”區委書記
“我覺得80分已經很高了”
“我覺得80分已經很高了。”近日,在基礎教育工作責任考核自評說明,自扣20分的汕頭市濠江區區委書記陳文毓回應本報官員自評高分現象系列報道。
11月6日,本報獨家披露了在2007—2008年黨政領導干部基礎教育工作責任考核中,不少地方紛紛自評高分的現象。其中,汕頭市濠江區委書記自評分最低,被眾多網友、讀者認為是有自知和良知的官員。
陳文毓對這次自評事件不愿置評,未對記者解釋自評80分時的心理與感想。不過,根據其自評說明,可以清晰地看到一個領導干部是在怎樣誠實、坦然面對工作中的問題。
濠江區在汕頭屬于經濟欠發達區域,財力不足極大地束縛著教育事業的發展。這從陳文毓的自評說明就可以明顯地看出來。總計35分的第二大考核項目“投入與保障”,陳文毓沒有回避問題,也沒有弄虛作假,而是自扣6分。自評說明顯示,2007年濠江區國民生產總值47.97億元,財政性教育經費11140萬元,占2.32%;2008年國民生產總值55.19億元,財政性教育經費11261萬元,占2.04%;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下降;該項扣了5分。
“自評100分”副區長
100分可能是錄入錯誤
對于在2007年的基礎教育工作責任履行情況自評滿分一事,深圳市福田區教育局昨日回應表示,自評滿分的內容可能是工作人員錄入錯誤。在隨后的區黨政領導考評會上提供的述職報告中,均顯示的是2007年和2008年自評各為98分。
深圳市福田區教育局負責媒體聯絡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分管教育的副區長2007年自評100分的情況是不存在的。在深圳福田政府在線上公示的自評100分,可能是工作人員錄入錯誤。但在公示期的一周時間內,并沒有接到任何投訴。而之后教育部門發現錄入錯誤,但由于已過公示期,以為述職報告已經撤下來,遂沒有再更正。
該工作人員表示,述職報告是兩年度一評,公示的述職報告并沒有提到自評分的內容,但在公示的另一評分表內,2007年和2008年打在一起,為自評98分。在今年7月9日的福田區黨政領導干部履行基礎教育工作職責考評會上,區教育局印刷并分發的述職報告中,增加了自評分的內容,2007年和2008年均為自評98分。在區教育局提供的一份副區長述職報告中,尾頁的最后一段顯示,“對照《廣東省地級以上市、縣(市、區)黨政領導干部基礎教育工作責任考核評比辦法》(珠三角地區)逐項打分,本人2007年基礎教育工作責任考核自評得分為98分,等級為‘優秀’;2008年基礎教育工作責任考核自評得分為98分,等級為‘優秀’。”
解疑
問:教育局長被判刑,為何不扣分?
答:受賄罪不在否決指標之列
解疑
問:教育局長被判刑,為何不扣分?
答:受賄罪不在否決指標之列
佛山市教育局局長今年不是被判刑了嗎,怎么佛山市黨政領導干部基礎教育責任考核自評不對這一項扣分呢?昨日,佛山讀者打來電話對佛山自評分表示質疑。
官方資料顯示,按照相關規定,考核中的《自查報告》、《述職報告》和《自評分說明》,自11月6日起在佛山市政府網上公示一周。此次考核自評滿分為100分,共分為三大指標,分別為“領導與管理”、“投入與保障”以及“改革與發展”三項。通過自評,佛山市委書記林元和、市長陳云賢、副市長麥潔華三位市領導2007年、2008年的自評分數均為97分,自評等級均為“優秀”。
據考核工作指南,這項指標特指,區域內本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沒有發生貪污,區域內黨委、政府和機關職能部門沒有截留、克扣、挪用、擠占、抵頂各種教育資金的現象。而佛山市教育局原局長馮彥榮在去年被“雙規”,今年9月24日在禪城區法院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將被告人退回的贓款46萬元沒收,并上繳國庫。其罪名是受賄罪,而不是截留、克扣、挪用、擠占、抵頂教育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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