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兵教授提出“黑惡勢力存在源于‘分利聯盟’”,要“防止或消除黑社會制度與組織蔓延進而坐大的關鍵,在于不讓合法制度的關鍵性實權人物,特別是作為守護神的公檢法機關中的領導與黑惡勢力形成畸形的互動怪圈,即務必防止和消除反社會的‘分利聯盟’”。筆者對此有不同看法。
要談論黑惡勢力就不能離開江湖社會的制度環境。據于陽研究:中國社會自明朝中后期形成了江湖社會,諸多社會現象與江湖社會相關,直到今天中國也沒有走出江湖社會的制度環境,可以說江湖社會是解讀中國歷史與現實問題的一把金鑰匙。江湖社會的特征主要有四個:一是信奉家族主義;二是排斥創新,抱守殘缺;三是笑貧不笑娼,培養混世魔王;四是以團伙組織人際關系網絡,投拜、應酬。從江湖社會的視角來看,黑惡勢力的出現不是稀罕事。從重慶客運黑社會霸主———黎強團伙的產生、發展、壯大的歷程來看,重慶黑惡勢力正是在江湖社會的環境下成長的。其路線圖是:幾條地頭蛇在經營正當產業或者違法產業過程中完成了原始資本積累,培植私人團伙勢力打壓同行,造成一定聲勢和影響力,再逐步與政府中的腐敗分子拉上關系成為熟人、朋友。這反映出一個現實問題:熟人好辦事,能夠破格辦事,甚至能夠違法辦事。這其中當然有“分利聯盟”,但分利是經濟合作得以持續的手段,并不是黑惡勢力存在的根源,其根源是江湖社會的制度環境,人情關系是第一生產力的制度沒有改變,社會上“組團發展”的態勢沒有改變。在不良的制度環境下,經濟人在利益面前會采取機會主義手段獲取利益,這一點是我們必須承認的。
要治理黑惡勢力需要長期的努力。治本之策,在于依靠法治手段逐步消除江湖社會的制度環境,將市場經濟的法治瘸腿治好;治標之策,在于主要領導重視,各有關部門聯動打擊,依靠群眾提供信息并進行獎勵和提供人身保護,公布處理結果讓群眾放心。(孫寶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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