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月前,河南省新密市劉寨鎮農民張海超“開胸驗肺”事件暴露出職業病患者維權的艱難處境。事實上,這個例子僅僅是揭開了我國職業病患者現狀的冰山一角。四川煤礦工人王成章,被四川省疾控中心診斷為“壹期煤工塵肺”,但企業拒賠,有關部門處理問題不熱心。他痛心發誓:與其等死,還不如也來個“開胸驗肺”,將自己的維權路走下去(11月16日《華西都市報》)。
用“開胸驗肺”來維護自身的權利,這種極端的方式當然不可取,但王成章患職業病后的維權遭遇卻讓人深思。他曾先后找過市、縣、鎮三級相關政府部門,然而,他遇到的卻是市推縣、縣推鎮這樣的推諉和塞責。
對一名身處困境的職業病患者,有關部門反應之冷漠讓人心寒。在我看來,應當“開胸驗肺”的不是王成海,而是我國職業病的防治體制和維權機制。
我國已是世界上職業病危害最嚴重的國家。據衛生部的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底,各地累計報告職業病70多萬例,其中塵肺病累計發病近64萬例,近幾年平均每年報告新發塵肺病高達1萬例左右,每年因職業病危害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達1000億元。特別是大多數農民工在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中小企業工作,工資偏低、勞動時間長、勞動環境惡劣,他們正成為遭受職業病危害的主要群體。然而,面對職業病多發的現實,我國并沒有做好相應準備,在職業病患者權益的保護上,還沒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機制和辦法,這導致職業病患者的維權陷入困境,“開胸驗肺”的悲劇由此產生。
其實,早在2001年我國就出臺了職業病防治法,然而,這部保護職工生命健康的法律在現實中并沒有得到很好的實行,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責任落實不到位。比如,職業病防治法第30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第20條規定,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然而,這些防治舉措在企業并沒有得到有效落實,最終眾多職工特別是農民工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執法不嚴成職業病危害頻發的首要原因。此外,這種情況還與地方政府在職業病防治上不夠重視有關。一些地方片面強調經濟發展,忽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引進建設項目時把關不嚴,在經濟發展的同時出現了嚴重職業病危害。在職業病防治上也存在投入不足問題,職業病防治技術服務機構數量少、分布不均,不能適應當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同時,在職業病防治監管上,各政府部門也沒有形成合力,存在監管不力甚至缺位的問題。
因此,面對職業病多發的趨勢,我認為有必要對現行的職業病防治法進行認真的反思,予以必要的修改,以增強法律的執行力,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同時,要將職業病防治納入各級政府年度考核指標,對漠視勞動群眾健康,造成職業病危害事件的,要堅決給予嚴厲處分。孫瑞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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