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6日電 據公安部網站消息,截至2009年4月,196名涉黑組織頭目被跨省異地關押,有力震懾了黑惡犯罪。
日前,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下發了第7批掛牌督辦涉黑案件。前6批督辦的248起涉黑案件中,已經移送起訴238起,提起公訴220起,一審判決199起,生效判決146起。自2006年中央部署打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已經有296起涉黑案件陸續被聯合掛牌督辦。
黑惡犯罪“異地用警、異地辦案”等機制在實踐中越來越多地應用并更加成熟。異地調警機制是從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發源地、生成地和主要案發地之外的地區調集警力,組成臨時機構管轄、偵辦涉黑犯罪,再由異地的檢察、審判機關進行公訴、審判的辦案模式。
據介紹,這一工作模式有效解決了當地警力在打擊涉黑性質組織犯罪中軟弱無力、無所作為的狀況。2006年部署的專項斗爭開展不久,司法部即下發了《關于收押黑惡勢力罪犯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對同一黑惡勢力團伙的罪犯,不得在同一監獄關押;對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應當實行跨省(區、市)異地關押。”截至2009年4月,196名涉黑組織頭目被跨省異地關押,有力震懾了黑惡犯罪。
一些地方還針對黑惡犯罪的特征,出臺了特殊規定。重慶對涉黑罪犯的減刑、假釋,率先在全國實施“三個一律”。按照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出臺的有關規定,對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犯成員,一律不予假釋;對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一律不予減刑(法律規定應當減刑的除外);而對于黑社會性質組織其他罪犯的減刑,在裁定前也要一律公開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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