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鄭州市的鄭培杰為自己兩年前的一個決定懊悔不已。直至今日,他仍在為此付出代價,“不知道什么時候是個頭。”
2007年11月,他在網上看到了河南省交通物流協會培訓中心招錄高速公路工作人員的招生簡章,“因工作需要,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在全省范圍內招錄高速執勤工作人員80名。”
打動鄭培杰的是招生簡章中的一句話,“強化訓練三個月安排上崗”。
河南省交通物流協會是經河南省民政廳注冊登記的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是謝長勤,業務主管部門為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沖著“這么大的來頭”,鄭培杰給當時19歲的弟弟鄭帥華報了名,交了1.2萬元。
不料,“這樣卻把他耽誤了,兩年什么都沒做。”鄭培杰說,錢退不了,工作還要重新找。
“上崗培訓”有培訓難上崗
在河南省交通物流協會培訓中心發布的招錄高速公路工作人員的招生簡章中記者看到,河南省交通物流協會培訓中心是協會直屬二級機構,“主要承擔全省交通行業在崗職工技能培訓和新聘員工上崗技能培訓。”
鄭培杰打了培訓中心的咨詢電話,對方答復說,實習期滿后參加統一考試,考試合格就安排正式上崗,“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這對當時正在找工作的鄭帥華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2007年11月,鄭帥華來到鄭州,交了1.2萬元。
“培訓了一個月的樣子,”鄭培杰回憶說,“我弟弟就去一個收費站實習了。”
鄭帥華“成功”上崗后,鄭培杰又陸續介紹了三四個人到河南省交通物流職業培訓學校,都按要求交了1.2萬元。
但“培訓了不到兩個月,就被要求回家等候上崗。時至今日,既沒為他們安置工作,也沒退錢。”鄭培杰說。
而鄭帥華,直到2009年12月1日被正式解除勞務關系的時候,“還是實習生,每個月工資650元。”
鄭培杰認為,培訓中心在招生簡章中的承諾并沒有兌現。
撲朔迷離的培訓學校
鄭培杰的壓力很大,“我介紹人家去的,結果卻是一場空。”隨后,鄭培杰開始頻繁奔波于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及河南省民政廳,希望能討回當初那些學員的學費。
中國青年報記者注意到,在這些人的學費收據上,蓋的財務專用章不盡相同,有“河南省交通物流協會培訓中心”,也有“河南省交通物流職業培訓學校”,還有“河南省交通物流職業學校”。
經查,只有“河南省交通物流職業培訓學校”是河南省交通物流協會申辦成立,經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業技能開發處的欒雷表示,這所學校是交通物流協會當時的秘書長謝長勤負責申報的。
謝長勤是河南省發改委的退休干部,也是交通物流協會的法定代表人。
在培訓學校出事后,2009年4月29日,史強成為河南省交通物流協會新任秘書長。
但是,對于這個培訓學校,史強并不了解,只是道聽途說,“協會沒有這所學校的材料,我們甚至都不知道這所學校是什么時候成立的,至于校長是誰,注冊資金多少,規模多大就更無從談起了。”
史強為此專門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業技能開發處了解過情況,但“不允許我們復印相關的審批注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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