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鄭州十二月七日電 (記者 趙敏 李志全) 殘疾人口達七百多萬的河南省規定,該省用人單位應按照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或者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違者,除通報批評外,還將由當地殘疾人聯合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開展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有利于殘疾人實現平等的就業權利。”河南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司九龍七日在此間詳解其中緣由,稱有利于建立關愛殘疾人的長效機制。他表示,河南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都應當承擔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義務,“此舉是根據中國市場經濟建設的發展趨勢,亦吸取了發達國家的普遍做法。”
據介紹,新修訂的《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將于二0一0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依據新《辦法》,該省用人單位應按照不低于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百分之一點六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辦法》同時確定了按照省、市、縣三級收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制度,即:若安置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需用人單位繳納一定數量的殘疾人保障金。《辦法》還公布了繳納“保障金”的計算公式。
司九龍表示,用人單位不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又拒絕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除責令限期如數補交外,并給予通報批評;對仍拒不執行的,由當地殘疾人聯合會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而在河南省殘聯副理事長董予德看來,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使殘疾人與健全人一樣,有機會通過勞動創造價值,為社會做出貢獻,使自身獲得發展。也是體現社會對殘疾人的特殊關愛。
目前,河南省有七百多萬殘疾人,涉及五分之一的家庭和近三千萬人口。全省年齡在十六至五十九歲的殘疾人口共有二百四十八點六八萬人,其中在業的殘疾人有一百三十七點八萬人。
董予德表示,做好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工作,對于構建和諧社會,展示人權保障形象,更具現實意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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