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最近刊登上了一則報道,網上關于“深圳綁架孩子”的流言落地到了紙媒。
流言最早從網帖上曝出,說是今年以來深圳發生了數起綁架中小學生的惡性案件,其中多數遭撕票。南方日報的記者搜索以后發現確鑿報道的3例中,有2例遭撕票。而記者采訪警方,警方不語。但有不知名的警方人士非官方的透露,只有2例遭撕票,其余大部分解救出。
到底有多少孩子遭綁架,其中有多少人遭毒手?各個渠道流出的信息都是“民間式”的,肯定不能作為定論。于是,網絡、短信和“從學校聽說的”成為三大信息渠道,家長們自己成了福爾摩斯。其“偵破結果”包括“綁匪專門在知名學校門口蹲點,看誰用豪華轎車接送小孩,就伺機綁架”,“聽說綁匪是開著面包車,隨便抓人,只要周圍人少,拉上去就跑了”,“被救出來的小學生就是因為乖才幸免于難,后來被綁的那個小孩太調皮,綁匪就撕票了”……,如此眾多,聽上去就有疑點的消息,就這樣成了家長們的救命稻草,不開車接送孩子,教育孩子一定不要反抗,或者干脆全程陪護,成了惶惶的家長們所能做的全部。
警方沒有透露公開的權威的消息,包括在接受采訪時,也要“請示領導”才能決定是否公開案件的相關信息。警方沒有說話,卻不是沒有行動。警力已經明顯向中小學校傾斜,閃爍的警燈證明,綁架存在,但程度如何,只有警方知道內情,只是不說而已。
假如警方的沉默需要理解,可能有三個理由,一是案件正在偵破,公布信息可能影響案件進程,二是“領導”也許認為公布案情影響轄區“治安形象”,三是“領導”還可能認為公開信息會引起更大的恐慌。
這三個理由,我都可以理解。但是,我更能理解的是,成千上萬的家長人心惶惶,成千上萬的中小學生就像羊圈里無辜的羊。警方破案固然重要,但預防下一個是不是更重要?在流言已經造成恐慌的時候,警方是不是有職責告訴被保護對象,危險在哪里,程度怎么樣,而他們被保護到何種程度?公開信息不但是對社會負責,也是治安的重要手段。
也許,隔岸的香港,有一個案例,可以略作參考:去年底以來當地發生了多起有人高空拋灑腐蝕液體的惡性案件。在案件沒有偵破之前,香港警方主動向社會公開案情,在案發地設置顯示屏,提醒廣大市民注意,并向全社會懸賞征集破案線索。在全社會的高度關注下,成功抓獲了兩名疑犯。魯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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