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12月10日電 (杜遠)10日,重慶“豬霸”王天倫涉黑案庭審進入第3天。公訴機關在庭上出示的證據顯示,幾名涉黑被告人為了強行收購生豬、逼迫肉販從王的公司進貨,竟砍殺未出欄的生豬,偷盜肉販的豬頭。
證據顯示,2002年3月,重慶合川區雙槐鎮村民潘某不愿將自己養的生豬賣給本案被告人王洪偉等人,王洪偉便帶領多人來到潘某的家中,持刀將其豬圈中的豬砍傷。此后潘某不得不將生豬宰殺,損失數百元。
2005年,重慶九龍坡區冶金三村的豬肉經營戶歐某因沒有在王天倫的今普公司進肉銷售,被告人蘇定明等人就將歐某的三個豬頭強行扣留,以此逼迫歐某到今普公司進貨。后歐某之子經交涉才將豬頭取回。
據檢方指控,除了上述行為外,王天倫組織中的多名被告通過各種方式逼迫生豬養殖戶、農貿市場肉販“做生意”,并阻止其他公司的豬肉進入其控制的市場。
2007年5月,為阻止重慶另一公司的豬肉進入重慶市高新區渝州交易城銷售,被告人王天平、劉朝忠等人和100多名“平頭”、十多名市場保安強行攔截銷售豬肉的貨車。結果致使兩車豬肉連續兩天無法進場銷售,業主只得將全部變質的豬肉焚燒,損失約8000元。
此外,多名證人還在陳述中表示,幾名被告曾手持1米多長的藏刀、砍刀,在渝州交易城內當著70多名經營戶的面,威脅不在今普公司進貨的肉販,并當眾打肉販的耳光、逼迫肉販當眾下跪。通過上述種種方式,王天倫的公司成了重慶大渡口、高新區、九龍坡的多個農貿市場豬肉的“獨家供應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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