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當?shù)貢r間2007年4月5日,加拿大聯(lián)邦法院法官德蒙迪戈尼作出決定,接受賴昌星提出對其遣返前風險評估進行司法復核的申請。賴昌星在當天記者會上盡量回避記者的提問,但談到最近的心情時自稱“很高興”。 中新社發(fā) 呂振亞 攝
(聲明:刊用《中國新聞周刊》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quán))
十年一夢賴昌星
1999年,接到舉報的調(diào)查組進駐福建廈門,聽聞風聲的賴昌星輾轉(zhuǎn)逃到加拿大溫哥華,一進一出間,遠華特大走私案曝光,舉世震驚。
十年倏忽而過,300多名受到法律追究的涉案人員,有的仍在服刑,有的病死獄中,有的已重獲自由。無論在廈門還是晉江,涉事者都盡量回避對“遠華”的回憶。不過,主要嫌犯賴昌星尚未歸案,“遠華案”遠未塵埃落定。而十年來,由于遣返、引渡的懸疑未解,潛逃者賴昌星從未真正淡出過公眾的視線。
十年或許也是一個轉(zhuǎn)折的節(jié)點。2009年5月,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攜女回國,似在暗示主要當事人的態(tài)度轉(zhuǎn)變;而年底的加拿大總理破冰之訪,也讓外界期待政府層面對事件的可能推動。
在遠華案發(fā)十年之際,我們再度聚焦賴氏家族和他們的棲身之地,除了關(guān)注這一焦點事件的最新走向,更希望以一個合適的距離和角度,審視中國史上最大走私家族的生成之因,生存之道。十年一夢,除了喧囂盡處的幻滅感,應該有更多東西隨遠華案寫進歷史。
賴昌星回首十年逃亡路
他謹慎地應對媒體,又偶有直言不諱的情感表露。十年的異國逃亡生涯,讓他逐漸改變著對人生、對過往、對未來的判斷
本刊特約撰稿人/丁果(發(fā)自加拿大)
遠華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加拿大逃亡之路,已經(jīng)十年了,雖然許多人都認為賴昌星在加拿大可以為所欲為,吃喝玩樂,但他自己很清楚,他仍然是個逃犯,是一個有案子在身的人。在剛剛過去的這個秋天,他首次在電視臺演播室接受采訪,面對我的提問,他承認自己并非是一個自由人,隨時都有可能被遣返回國。
“投石問路”
十年的官司幾經(jīng)起伏,F(xiàn)在,賴昌星的難民申請被拒,等待著第二次被遣返前的風險評估報告審查。看得出,他頗有“過一天算一天”的消極心態(tài)。當然,按民間觀點,凡事逢“十”常有變化,對賴昌星來說,最大的變化就發(fā)生在今年早些時候——他的前妻曾明娜攜帶女兒賴真真,自愿回到中國,這是不是征兆?
曾明娜2009年5月初就悄然回國,此事一直沒有被曝光,三個月后,筆者在專訪加拿大移民部長肯尼的時候,肯尼直言不諱地表示,曾明娜、賴真真已經(jīng)回國,她們是自愿回去的,加拿大無意也不會繼續(xù)關(guān)注曾明娜的案件,那個案件“結(jié)束了”。隨后,外界才知道曾明娜母女回國的消息。
肯尼也主動表示,如果賴昌星要循此模式回中國,移民部樂見其成,也“愿意提供所有需要的幫助”?夏岬恼勗挷コ龊,被全球中文媒體廣泛報道,隨后是英文媒體紛紛跟進,賴昌星送妻女回去“投石問路”,類似的標題俯拾皆是,“賴昌星回國之日近了”的猜測也甚囂塵上。一時間,賴昌星再次成了新聞的焦點。
不過,賴昌星卻對媒體玩起了“捉迷藏”,手機關(guān)閉,人無蹤影。除了偶然與一家媒體的記者撞見,閑聊幾句之外,唯一的一次公開出現(xiàn),是在其律師的安排下接受加拿大最大的英文媒體《環(huán)球郵報》采訪,但談的還是老調(diào)。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要“消毒”,怕“賴昌星想回國”的媒體報道,影響他的法庭程序和法官的心理。
到了秋天,賴昌星終于出面,接受筆者專訪,談了他逃亡十年的心路歷程,也談了他是否可能自愿回國的事情。之后,我們又電話采訪了一些內(nèi)容,大致可以勾畫出他的想法輪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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