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7日電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李江平今日表示,為配合這次殘疾人駕駛汽車政策的實施,將來在城市道路施劃停車泊位的時候考慮到殘疾人的車輛優先停放的需求。
“就像我們在國外看到的那樣,有的停車位上劃的只允許殘疾人開的車才能停,其他正常人開的停不允許停在這個車位。”李江平說。
今日下午,李江平將作客人民網視頻直播訪談,就修改后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中有關便民利民措施及相關管理規定與網民互動交流。
李江平在談及公安部在保障殘疾人出行方面的工作時說,一是2003年推出了左下肢殘疾人可以駕駛汽車的政策。當時規定,“左下肢殘疾可以駕駛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2004年,在制定相關法規的時候又把這個政策做了適當地擴大,除了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外,擴大到包括小型自動擋載貨汽車在內的,就是說客車也行,貨車也行,只要是小型自動擋汽車都可以。
二是很多殘疾人可能這兩年駕駛的都是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在這保障上面也做了一些努力。比如1995年和2007年,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對于殘疾人這種輪椅車的營運問題做了相關的規定。在有條件的地方,經過審批,經過必要的管理,是可以允許殘疾人駕駛這種機動輪椅車從事營運工作,也就是從他謀生、增加收入這個角度上,放寬了有關的政策。
三是配合有關部門推動道路的無障礙化建設。比如,現在很多城市都有盲道,很多城市行人過街,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信號燈都是會發出聲響的,這就是盲人過街的聲響提示系統,和信號燈是進行同步配合的,方便盲人橫過馬路。
李江平說:“在這幾個方面我們做了一些工作。當然我們也認為,這個工作都是初步的,還有很多改進的地方,需要我們政府的有關部門和廣大殘疾人進一步溝通,不斷地提出一些方便殘疾人的政策。這次我們新的部令的修改就是其中一個組成部分。”(據人民網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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