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會議是拯救地球氣候危機的會議,可這場會議本身正陷入嚴重的危機。
由于發達國家在減排問題上既想違背承諾、少承擔應盡責任,又想將不合理要求強加于發展中國家,導致會議在臨近尾聲之時分歧依舊,取得實質性成果的阻力極大。
按照《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阻止全球變暖方面承擔著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發達國家應該承諾具體量化的減排指標,減少排放總量;發展中國家應根據本國國情,在發達國家資金和技術轉讓支持下,盡可能減緩排放,降低排放強度。這種“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符合公平精神,具有現實可操作性,在過去一系列有關氣候變化的聯合國大會上,得到包括發達國家在內的幾乎所有國家和地區的支持。
可是在哥本哈根會議上,發達國家卻反悔了。為了私利,它們不顧已有承諾、不顧發達國家排放總量遠超發展中國家的歷史、不顧發達國家人均排放量遠高于發展中國家的現實,執意要求發展中國家也承擔減排總量硬約束。這種背信棄義的做法不僅破壞了談判的基礎原則,還體現出發達國家對哥本哈根會議缺乏誠意,總想委過他人,為自己開脫。
節能減排是人類共同的責任,每個人、每個國家都不應回避應承擔的歷史責任。但共同的責任不是無原則的責任,不能忽視歷史和現實,不能違背公平原則,不能忽視發展中國家人民的正當要求。
歷史上,發達國家排放溫室氣體最多、對全球變暖責任最大。現實中,發達國家人均排放量是發展中國家的幾倍。以世界上最大的發達國家美國和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為例,根據世界銀行的數據,2003年美國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為19.8噸,而中國人均排放量只有3.2噸,還不及美國的1/5。在這種情況下,要求中國等發展中國家像美國等發達國家一樣明確減排總量,就是要把發展中國家人均排放水平遠低于發達國家的現實固化下來,使發達的永遠發達,發展的別想發展,人為造成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這顯然是不公平的。
在人類現有技術條件下,排放多少與經濟發展程度和人民生活水平密切相關,因此排放權也如生存權和發展權一樣,是一項重要的基本人權,理應得到全世界的認可和尊重。目前,發達國家人均排放量遠大于發展中國家,廣大發展中國家在節能減排議題上要求和發達國家區別承擔責任,就是在捍衛發展經濟的權利、捍衛人權,完全合情合理。
過去,西方發達國家在教訓別國時,口口聲聲講人權。可在事關全人類福祉的減排議題上,西方就不講人權,不考慮幾十億發展中國家人民要求改善生活的合理訴求,是不是顯得有些自私狹隘、偽善傲慢呢?
在必須減排以拯救地球的背景下,人類應該抓住時機、團結合作,而不是相互猜忌、爭吵對抗。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中國已經向世界表明了真誠合作的意愿,宣布到2020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代表中國政府前往哥本哈根的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表示:“只要有1%的可能能使大會取得實質性成果,中方將會為此付出100%的努力”。
中國的姿態展現了發展中國家的誠意,哥本哈根會議能否取得成果,就看發達國家能否信守諾言,放下私利,以全人類的福祉計,推動會議取得實質性進展。( 竇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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