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體報道了深圳一所打工子弟學校因學校用地緊張,只好在四層教學樓的樓頂上建起塑膠跑道,作為孩子們的活動場所。此舉引發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不少學生家長呼吁,教育部門應當對打工子弟學校多一些關懷,盡可能地緩解他們在教學和用地中的“緊張感”。
在房價逼近2萬元的深圳,學校為了孩子們有活動的場所,在教學樓頂上建起“空中跑道”實屬無奈之舉,從中也透視出民辦打工子弟學校的辦學困境,更反映了當前教育資源配置不公平的問題。
打工子弟學校很多年來都是媒體關注的焦點。接受義務教育是孩子的權利,對于農民工子女也是如此。國務院在2007年出臺的《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中專門提到了保障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也規定,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隨父或者其他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并且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學校均衡發展,均衡安排義務教育經費。這些規定,為解決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提供了重要的權利保障依據。
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的成果要由人民共享。聞名一時的“深圳速度”的創造者就是建設深圳國貿大廈的農民工兄弟,深圳從一個小漁村發展成為一個國際化大都市,離不開千千萬萬農民工的辛勤勞動。但同在一個城市,打工子弟學校想擁有一個寬敞的活動場地,卻成了一種奢望。在城市生活越來越離不開農民工的現實條件下,對農民工開放城市公共資源,為他們提供服務就應該成為一種必然。他們為這座城市的發展付出了智慧和汗水,他們也是這個城市的主人,應該享受和城里人一樣平等的待遇,這其中就包括農民工子女應該像城里的孩子一樣享受平等的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給予打工子弟學校和公辦學校一樣的待遇,這不是城市對農民工子女的施舍和恩賜,而是責任和義務,因為他們有權利共享城市發展的成果。
報道中,深圳市南山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認為,目前深圳特區內幾乎所有民辦學校都面臨活動場地偏少的問題,不少民辦學校都依賴租的廠房或倉庫等進行改造建成,相對于公辦學校配備給學生的活動空間,的確存在差距。比起北京海淀區因沒有200米的環形跑道而取締30余所打工子弟學校來說,南山區教育局要寬容得多了,但筆者不禁要問,為什么幾乎所有的民辦學校都存在活動場所偏少的問題,深圳公辦學校是否也存在活動場所偏少的問題?貌似寬容的背后,卻是明顯的不公平。若為了公平,南山區教育局應該給予一定的財力支持,提高打工子弟學校的辦學條件,這樣才符合公平的要義。
國務院出臺的《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中提出“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接收農民工子女入學”政策的同時,考慮到公辦學校的接收能力和農民工子弟的入學需求,也指出“輸入地政府對委托承擔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要在辦學經費、師資培訓等方面給予支持和指導,提高辦學質量”。近日,中央財政下撥獎勵資金20億元,專項用于接收農民工子女的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補充公用經費和改善辦學條件。中央政府在加大對基礎教育投入的同時,從政策上向農民工子女傾斜,正在努力均衡配置教育資源。作為改革的實驗區,深圳市2008年的財政收入已突破2800億元,拿出一點錢來改善打工子弟學校的辦學條件,讓打工子弟學校像公辦學校一樣擁有良好的發展環境,想來也并非難事。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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