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記者昨天從廣州市監察局獲悉,從今年4月1日正式實施《廣州市黨政領導干部問責暫行辦法》到目前,廣州市已對1名局級、18名縣(處)級和16名鄉(科)級干部實施問責。
廣州市監察局副局長余向陽表示,目前已被問責的黨政干部中有1人被免職,其余人受到行政記過、調整崗位等處罰。廣州從化市水利局局長因監管不力,致使其所監管的魚洞水庫建筑質量存在問題,受到處分。此外,在監察過程中被發現行為欠妥的其他政府工作人員,也受到了解除合同等處理。(趙仲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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