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海口12月31日電(記者 王辛莉)海南省政府日前下發《海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辦法》,海口市美蘭區、三亞市、文昌市、保亭縣為首批新農保試點市縣區。據悉,明年底將在全省實施此項惠民制度。
海南省政府31日在此間召開新聞發布會。省政府副秘書長屈建民稱,新農保試點的目標和任務是,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民老年基本生活。該項制度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
據了解,參保范圍是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新農保;基金籌集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繳費標準目前設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農村居民自愿選擇、自主繳費,原則上每年繳費一次;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是年滿60周歲、未按月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老年人,按月領取養老金。
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廳長王應際今天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目前全省試點的四個市縣區應參保人數為74.15萬,其中13.7萬人已滿60歲,不需參保每月可領取55元基礎養老金,為此每年中央投入9000萬元,省政府配套900萬元,四個試點市縣政府配套3300萬元。
據初步估算,以一個農民每年繳費100元,政府配套30元,繳費15年計算,60歲時可領取每月110元養老金,另外還有每月55元基礎養老金。
另外,此前已參加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農民,可同時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未來的保障是兩項保險疊加。
王應際稱,與此前試行的海南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相較,此次推行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特點是增加了基礎養老金,除農民每年按自己的經濟條件繳納保險金外,村集體和其它組織可補助繳費,政府也有相應補貼。(完)(海南分社王辛莉采 楊旭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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