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獎勵6萬元,考上廣西區直機關公務員獎勵3萬元,考上桂林市直機關公務員獎勵1萬元……2010年新年伊始,恭城瑤族自治縣縣委、縣政府正式實施的對考上公務員的恭城青年進行獎勵的政策,一經推出,便引發各方爭議!(1月3日《南國早報》)
誠如當地某位黨校專家所言,獎勵考公務員的政策有利于當地青年俊才“向外、向上流動”。對家庭困難的考生來說,更是一項不折不扣的惠民政策?墒,恭城縣畢竟只獎考公務員一類,對于其他職業的考試及就業就是不公平的。另外,這與各地風行的獎勵“高考狀元”政策仍然有很大的區別,獎勵高考是單純的教育獎勵機制,而獎勵考公務員卻帶有赤裸裸的功利性。
更為關鍵的是,獎勵資格所屬的單位中,無一不是恭城縣的上司領導。桂林市直屬機關、廣西區直機關、中央機關及直屬單位,在行政級別上,都可謂恭城縣領導們的“天”。將來能考上這級別的考生,很可能就會直接領導著恭城縣委縣政府。為了討好未來的領導,恭城縣領導還真是有心———這就好比買股票,“潛力股”的力量永遠是無法想像的。
表面上看,恭城縣的領導們是為了鼓勵考試本身,而事實上卻是用全縣納稅人的錢。我們有理由質疑,這些獎金有沒有經過當地人大部門的預算?抑或是經過當地民意機構的聽證會議?不客氣地說,“獎勵公務員考試”的本質就是打著合法外衣的行賄,只不過,這次行賄的對象有一定的“潛伏期”罷了。
但是,反過來想一想,獎勵“潛伏”的領導何嘗不是一種無奈呢?各地政府的“駐京辦事處”就是最明顯的例子。雖然近些年來,許多地方撤銷了“駐京辦事處”,可是,官場的潛規則及官員心目中的“領導先走”理念卻仍然揮之不去。這與官場風氣的墮落腐化有關,更與“官大一級壓死人”的體制有關。(王傳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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