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暴漲 90%以上是大案
“以低價購房、投資之名等新型受賄方式在今年的國土系統賄賂案件中表現突出,由于房價地價的快速上漲,使得2009年國土系統賄賂案件涉案金額暴漲,90%以上是大案。”浙江省檢察院副巡視員、反貪局副局長倪集華在分析今年國土系統賄賂案件時指出,“兩高”對包括以低價購房、投資為名等新型受賄的相關司法解釋,為浙江檢察機關有效打擊國土系統賄賂案件提供了法律武器。
據他介紹,“兩高”相關司法解釋出臺后,浙江檢察機關成功辦理了一批新型受賄案件,今年更是明顯加大了對新型受賄案件的查處,尤其在是在國土系統。
臺州市國土局原局長劉長春涉嫌為當地多家房地產公司在房地產項目開發過程中,在辦理農轉用報批、建設用地審批、緩繳土地出讓金、項目竣工驗收、土地證及時發放等方面謀取利益,同時非法收受這些老板現金、房產、書畫等財物共計人民幣128萬余元、美元1.5萬元。在檢察機關指控劉長春收受的上述近140萬賄賂中,有相當一部分系他利用職務便利,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方式從房地產公司老板處購得房產名義收受賄賂的。起訴書顯示,劉長春或以自己父親之名、或以兒子之名,甚至以自己妹夫張某兒子的名義,從不同的房地產公司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購買房產。
劉長春的這一受賄特點,在浙江省2009年被查的39名國土系統賄賂案件中并非少數派。已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的麗水市國土局原局長葉杰耀受賄方式與劉長春如同一轍。在法院審理認定的葉杰耀受賄70余萬元受賄款中,其中就有房地產公司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出售給葉杰耀及其共同利益關系人三套商品房,該三套商品房交易時當地市場價格與實際支付價格的差額價值共計59萬余元。
相比之下,葉杰耀的下屬--麗水市國土局土地利用處原處長何敏更是“投資高手”。他利用手中職權,在辦理供地審批手續及滯納金減免等方面,給房產商提供幫助和支持,同時以幫房產老板集資拿利息,從房產公司低價訂房轉手賣掉賺差價,投資房產公司合作開發賺高額利潤等等手段斂財。2005年8月,何敏投資100萬元與當地一家房地產公司的馬老板合資開發一塊土地。還以外甥的名義簽了合作協議,明確自己不參與經營管理,拿固定回報35%。半年后,他如愿獲得35萬元回報。2007年5月,何敏借麗水一家房地產公司的季某找他辦事之機,向季某透露出想訂一套房子的意愿,季某馬上自墊定金并且以何敏外甥的名義幫他訂了一套,4個月后,房子轉手,何敏沒出一分錢就賺了10余萬元。
房價漲,土地也漲,不買房就投資土地。臺州市國土局路橋分局原副局長郭炳濤就看準了這一點。路橋一水產冷凍廠向路橋區金清鎮政府申請征用土地用于擴建廠房,在審批過程中,郭炳濤與下屬打招呼盡快辦理相關手續。為表示感謝,2006年2月初,該廠廠長蔡某同意郭炳濤將30萬元以自己妻子的名義入股該冷凍廠,并約定該款項投資于該廠所購得的其中5畝土地。按照這些土地的實際取得價計算,這5畝土地的投資款應為67萬余元。入股不久,見土地升值快,郭炳濤就要求退股,蔡某就將增值的37萬連同投資成本30萬都給了郭炳濤。
“國土系統掌握著涉土涉房項目的不少審批權,一定程度上掌握著一些房地產商、企業主的經濟命脈,所以,國土官員低價買套房子,入股投資,對那些老板是求之不得。”倪集華分析說,“同時,犯罪手段越來越隱蔽,一些法律上的模糊地帶使得國土系統職務犯罪案件查處并不易”。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