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江門市環保局爆發腐敗窩案,包括該市環保局原監管科副科長謝旭東、原技術科科長王成剛及江門市環保局江海分局辦事員譚秋迪在內的3名國家工作人員,共收受賄賂164萬元,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5年,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其中,謝旭東、王成剛還分別并處沒收財產15萬元和6萬元。而行賄者梁鴻禧、陳春岳,也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執行,分別并處罰金80萬元和30萬元;兩行賄者撈取的非法所得2736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勾結行賄者壟斷危險廢物回收
據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上半年,梁鴻禧與陳春岳為了迫使江門市的排污企業將所產生的蝕刻廢液、含銅污泥交給其回收,遂找到時任江門市環境保護局監督管理科副科長的謝旭東,要求謝采取介紹、指定、檢查和處罰等手段對相關企業施加影響和壓力,迫使相關企業將產生的危險廢物賣給梁鴻禧,并表示賺到錢會送給謝旭東10%的利潤作為感謝,謝表示同意。
自2006年7月至2009年2月間,謝旭東在明知梁鴻禧不具備危險廢物回收資質的情況下,迫使江門市多家企業將產生的蝕刻廢液、含銅廢泥等危險廢物交給梁鴻禧回收。梁鴻禧和陳春岳利用從企業買入及向回收公司銷售之間的差價,從中非法獲利共計2736萬元。
梁鴻禧與陳春岳從2006年9月至2008年間,分多次送給謝旭東共計人民幣83萬元、港幣2萬元,其中陳春岳經手送給謝現金23萬元。梁鴻禧另外送給謝一臺夏普牌電視機(價值2.12萬元)。
身為副科長的謝旭東(科長空缺,負責該科全面工作)還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其他五金、電子企業賄款逾41萬元。謝共計受賄125.12萬元、港幣3萬元。
審核環評徇私獲3萬元賄款
2005年6月,梁鴻禧經與陳春岳商量,由梁鴻禧一人出資開辦了江門市藍藝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藝公司),主要做環境影響評價業務。由于藍藝公司沒有做環評業務的資質,梁鴻禧與陳春岳找到時任江門市環境保護局技術科科長的王成剛,要求其幫忙介紹業務并在負責審批環評報告書時給予關照。
至2006年間,梁鴻禧、陳春岳先后接到兩家公司的環評業務,之后交由江門市環保局審批。負責審批工作的王成剛明知該兩份環評報告書對于污水排放水域的論述不合格,但仍審核通過。梁鴻禧先后送給王成剛人民幣共2萬元。
2006年11月,王成剛介紹梁鴻禧與陳春岳承接了勵福實業(江門)貴金屬有限公司“廢電子元件、接插件、首飾工業貴鎢回收利用處理精煉項目”的環評業務,并審核通過環評報告書。梁鴻禧經手送給王成剛人民幣1萬元。
王成剛還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其他線路板公司、造紙廠等企業賄款逾26萬元。王共計受賄29.8萬元。(記者/陳球通訊員/陳云飛林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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