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日)下午3時20分,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正偉向鐵道部發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掛號信,請求鐵道部公開“推行火車票實名制的法律依據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措施”。
董正偉認為,火車票實名制牽涉到公民身份證等證件的使用、查驗,鐵路運輸企業單方要求公民提供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才能購買一張火車票,此舉限制了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增加了公民義務。
“雖然鐵路部門推行實名制的理由是為了打擊倒票行為和公平購票,但這不能以犧牲13億乘客的大量時間和出行不便為代價。”董正偉在信中稱,火車票實名制違法了反壟斷法、居民身份證法、民法通則、合同法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居民身份證法第14、15條對居民身份證的使用和查驗作了嚴格規定;反壟斷法第17條規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進行市場交易;民法通則、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并沒有規定消費者在和經營者進行相關交易時,需要提供身份證并實名登記。”
董正偉寫道,請鐵路運輸監管部門和企業依法糾正不當經營行為,保護消費者人身財產權益;為督促鐵道部依法行政、經營,將根據信息公開答復情況,考慮是否提起反壟斷舉報。記者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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