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17時30分許,位于蘭州西固區的蘭州石化公司石油化工廠303廠316罐區因輕烴(液化氣)爆燃著火。消息是從“快回家接水”開始傳遞的,即或離爆炸地點很遠,在真不真假不假的情況下,這些私下傳播的內容也讓人惶惶不安。省政府當日深夜在現場舉行新聞發布會,對事故的基本情況進行了通報,準確的消息在第一時間傳遞給了市民:水源沒有被污染,大家的心才算安定下來。可見,公開、透明、及時的新聞信息發布是穩定人心的基石。
晚報對此事進行了連續的、全程全面的報道,滿足了眾人“知”的欲望和權利。但遺憾的是,除了有人道歉之外,我們并沒有看到誰該為此起事故負責,誰是事故的第一負責人?1月12日,晚報刊登的事故原因的初步調查結果依然沒有告訴我們這個答案。
蘭州石化公司通報稱:經過幾天的認真調查、取證,查明此次事故的初步原因是蘭州石化公司石油化工廠管轄的316罐區一裂解碳四儲罐閥門處突然發生泄漏,現場可燃氣體濃度達到極限,當班操作人員進行緊急處理過程中發生爆炸。
相比于事故發生當晚的公開透明,這個調查結果實在有些晦澀難懂。不是每個人都有那么專業的化學知識,裂解碳四是什么,閥門處又為何會發生泄漏?是太舊了,還是質量本來不佳,是操作違規造成,還是忽視檢查造成,都是一片模糊概念。就算沒必要向公眾普及化學知識,那至少也應該告訴我們這個廠、這個罐區的安全生產是由誰負責的吧?所有這些都沒有,難免讓人心生疑惑,難道此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不成。
每個人都知道,生產安全不僅事關企業,也關系到整個蘭州的城市安全,而且我們也知道,每一起安全事故都并非無緣無故的意外,它的背后,不可能完全沒有征兆和苗頭。一起事故,6個人失去了生命,國家財產損失巨大,總該有人為此事被問責吧?只是這樣過于簡單的調查結果,難免會被公眾質疑和詬病。
當然,這只是個初步的調查結果,現在質疑還有點提前的意思。如此急不可待,并不是成心跟誰過不去,非要給這個調查結論挑挑刺才行。讓這些疑問“早產”,不過是想續寫一開始的信息透明發布,希望看到一個公正的、令人信服的調查和處理結果——因為我深知,今天的追問、今天的懲治,是為了明天的更加安全。(作者 蔡寧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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