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省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上邁出了新步伐。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考核,形成了綜合評價機制,得分在60分以下的,將給予誡勉談話或組織處理。
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去年我省制定了《反腐倡廉建設工作檢查考核辦法(試行)》,啟用了新的考核制度。從去年12月中旬起,由省級領導干部帶隊,抽調85名干部組成20個考核組,集中用20天左右時間,對各省轄市及省直各單位領導班子和省管干部2009年度反腐倡廉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考核過程中,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等展開全面檢查。其中,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履行反腐倡廉職責情況和廉潔自律情況,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重要崗位的權力運行情況是考核的重中之重。
對領導班子的考核結果,以百分制綜合評定;對領導干部個人的考核結果,按民主測評得分多少在單位內部排序。最后,由省懲防辦綜合評定被考核單位的等次。考核中得分低于60分的領導干部,給予誡勉談話或組織處理。
去年,我省將反腐倡廉工作檢查與黨風廉政建設檢查相結合,日常檢查、單位自查與群眾滿意度調查相結合,取得了較好的成效。據統計,去年以來,全省對1.3萬多名新任領導干部進行廉政談話,3.6萬多名領導干部向組織報告了個人有關事項,對1787名不認真履行述職述廉責任的領導干部進行了誡勉談話,對信訪反映的1626名領導干部進行了信訪談話。記者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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