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位學者獲邀參加國務院法制辦再次組織的座談會,討論的條例草案名稱也由去年12月16日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遷補償條例》,更名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補償條例》。
與會專家透露,即將取代《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新條例草案中,“拆遷”的概念即將成為歷史,并由“搬遷”的概念取代。
昨天的座談會由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郜風濤主持,來自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shè)部等部門的人士參加了這次座談會。
“拆遷”概念即將成為歷史
參加座談會的北大法學院副院長沈巋介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補償條例》草案文本中“拆遷”一詞沒有再出現(xiàn)在文本中,轉(zhuǎn)而由“搬遷”一詞取代。沈巋樂觀地估計,“新條例草案最快會在春節(jié)前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
參加座談會的北大法學院教授王錫鋅說,“不管是制訂的過程還是新的條例草案文本本身,都朝我們所期待的方向有了實質(zhì)性的變化。”
王錫鋅認為,“拆遷”一詞由“搬遷”取代,這“既有‘名’的變化,又有‘實’的變化”。沈巋解釋說,“搬遷”的基本理念是,在“公共利益”的名義下,經(jīng)過“征收”程序后,房子歸政府了,拆與不拆由政府決定,可能政府還有別的用途不拆除了,但房子里住的人要搬走了。
與會專家肯定新條例草案
昨天,郜風濤接受記者采訪時未透露座談會內(nèi)容,他表示,國務院法制辦會在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時向社會做出解釋。
王錫鋅介紹,昨天與會專家對新草案的基本框架是肯定的。而據(jù)沈巋了解,前天國務院法制辦組織召開了座談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和最高院、城鄉(xiāng)與住房建設(shè)部、工業(yè)與信息化部等部門參加了會議,這些部門對新草案的總體框架都是支持的。
有8名專家參加了昨天的座談會,除了沈巋和王錫鋅,還有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薛剛凌、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應松年、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王利明、人大法學院副院長王軼、北大法學院教授姜明安。(記者郭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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