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1月24日選舉胡春華為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胡春華簡歷
男,漢族,1963年4月生,湖北五峰人,1983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
1979.09—1983.08 北京大學中文系學習
1983.08—1985.01 共青團西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干部
1985.01—1985.11 西藏青年報社工作
1985.11—1986.08 西藏飯店黨委委員、人事部副主任
1986.08—1987.08 西藏飯店黨委副書記、人事部經理
1987.08—1990.02 共青團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副書記(正處級)
1990.02—1992.03 共青團西藏自治區委員會副書記(副廳級)
1992.03—1992.12 西藏自治區林芝地區行署副專員
1992.12—1995.07 共青團西藏自治區委員會書記
1995.07—1997.11 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其間:1996.09—1997.07 在中央黨校培訓部一年制中青班學習)
1997.11-1997.12 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委副書記(正地級,主持地委工作)
1997.12—2001.07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兼全國青聯副主席
(1998.11)(1996.09—1999.07 在中央黨校研究生院在職研究生班世界經濟專業學習)
2001.07—2003.11 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兼自治區直屬機關工委書記
2003.11—2005.03 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常務副主席
2005.03—2005.07 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務副書記、自治區常務副主席
2005.07—2005.11 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務副書記、自治區常務副主席,區黨委黨校校長
2005.11—2006.10 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務副書記、區黨委黨校校長
2006.11—2008.03 共青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
2008年3月任河北省委委員、常委、副書記;同年4月,任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代理省長;2009年1月當選河北省省長。2009年11月,中共中央決定,胡春華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委員、常委、書記,不再擔任河北省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同年12月,河北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接受胡春華辭去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長職務的請求。2010年1月被補選為內蒙古十一屆人大代表。
第十七屆中央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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