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筆者從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備受社會關注的原駐馬店政協副主席、汝南縣縣委書記崔喜成因涉嫌受賄已被移送審查起訴,將于近日在焦作中院開庭審理。
崔喜成,1954年10月7日出生,2001年3月至2003年任駐馬店市汝南縣縣長,2003年6月至2007年2月任汝南縣縣委書記,2007年3月至2009年5月任駐馬店市政協副主席。因涉嫌受賄,于2009年9月3日被焦作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查明,2005年1月,時任汝南縣教育體育局局長的霍桂梅為在干部調整時讓其繼續留任,先后5次在崔喜成的辦公室送給其人民幣共計3.4萬元,事成后又送給崔喜成2萬元。
2001年至2006年春節、中秋節期間,時任汝南縣審計局局長、環保局局長的劉路紅為得到崔喜成的支持和關照,先后11次在崔喜成的辦公室送給其人民幣共計2.7萬元。
2001年至2003年春節、中秋節期間,時任汝南縣三里店鄉黨委書記的楊世功與時任鄉長的詹新耀為得到崔喜成的支持和關照,先后5次單獨或共同在崔喜成的辦公室送給其人民幣1萬元;2003年12月份,楊世功為在干部調整時得到崔喜成的關照,在崔喜成的辦公室送給其人民幣3萬元。2004年1月,楊世功被任命為汝南縣金鋪鎮黨委書記。
2004年中秋節的一天,時任汝南縣王崗鎮鎮長的賴學爭為在干部調整時得到崔喜成的關照,在崔喜成的家中送給其人民幣2萬元,2005年1月,賴學爭被任命為汝南縣王崗鎮鄉黨委書記。
2003年9月,時任汝南縣三門閘鄉鄉長的邱志海為在得到崔喜成的關照,在崔喜成家中送給其2萬元。2004年1月,邱志海被任命為汝南縣和孝鎮黨委書記。
焦作市檢察機關的起訴書顯示,指控崔喜成利用其擔任汝南縣縣長、縣委書記、駐馬店市政協副主席的職務之便受賄40多起,收取當地干部送錢200余次,收受索取他人人民幣10萬元,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31.5萬元、美元5.54萬元。2009年5月31日,被告人崔喜成主動到中共河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投案。
據悉,2007年,汝南采用DV拍攝官員公款吃喝的做法反腐敗,一度引起全國關注,崔喜成正是此做法的推行者,時至今日,他卻成為了階下囚。
焦作中院將于近日開庭審理此案。 朱建鋒 許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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