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普通勞動者工資收入,不僅僅是為了應對一時的“民工荒”“招工難”,更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目標,也是實現中央調結構、擴內需目標的重要抓手
隨著經濟的復蘇,自2008年以來在原地“趴”了很久的最低工資標準,有了松動的跡象。近日,江蘇、重慶、北京、廣州、東莞等多個地方宣布,將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或已經具備上調的條件。(據《燕趙都市報》報道)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正遭遇“民工荒”“招工難”的東莞市。東莞市委書記劉志庚日前在“兩會”座談會上表示,將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劉志庚認為,緩解招工難,適當提高工資標準,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對此,許多政協委員也表示了贊同,并提議將最低工資標準由現在的770元提高到900元,甚至千元以上,但不少中小企業主卻表示反對,稱這將加劇他們的生存壓力。
2008年11月,在金融危機山雨欲來的時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曾發出通知,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自此,幾乎再沒有省份上調過最低工資標準。而今,形勢已經發生很大變化,在關鍵的2009年,我國成功“保八”,經濟率先從金融危機中企穩回升,已經具備了上調最低工資的條件。
東莞的情況最具典型性,在出口恢復的情況下,東莞等珠三角地區卻出現罕見招工難,有單不敢接。分析認為,工資過低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很明顯的是,企業工資每提高一個檔次,招工就要容易得多。而在東莞很多制造企業,一般工人月工資就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770元,且多年不變。因此,強制性的最低工資標準上調,直接后果就是普通工人工資的提高,并可能引發連鎖反應,促進工資收入普遍增長。
提高工資標準,是緩解招工難的明智選擇,但其意義卻遠不止于此。
最低工資標準,不僅是一個有約束力的收入指標,對缺乏議價能力的低收入勞動者來說,也是一條基本的保障線。因為其約束性和連鎖效應,這一標準的提高,可以促進整個社會工資收入的增長。增加普通勞動者工資收入,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目標,也是實現中央調結構、擴內需目標的重要抓手。這一點,已被中央政策反復強調,也是國內外眾多專家的共識。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提出要提高勞動收入在分配中的比例,2009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明確提出要加大國民收入分配調整力度,增強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眾消費能力。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近日在北大光華論壇上也表示,當前調結構應放在首位,除了產品結構,還包括收入分配的結構,要擴大內需,才有持久的商業機會,如果不調整收入分配的結構,不能讓工資收入所占的比重在收入總分配中占的比例增大,我們就不可能持久擴大內需。
此外,央視近期一項調查顯示,有56%經濟學家和企業家認為,當前經濟面臨明顯的通脹預期,如果收入增長跑不贏物價上漲水平,部分低收入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將會受到影響,所謂的“窮忙族”也將增加。應對可能的通脹預期,或許也是全國多個地方擬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的考慮之一。
因此,在當前經濟形勢下,最低工資標準不僅應該上調,還應該得到法律一樣的嚴格遵守,使這個硬指標真正“硬”起來。
不過,對剛從金融危機中挺過來的企業、尤其是對利潤微薄的制造企業來說,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肯定意味著壓力增大,甚至可能被淘汰倒閉。但反過來,這更要求地方“堅定不移調結構,腳踏實地促轉型”,倒逼企業致力于技術創新,不能永遠替別人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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