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6日電 來自中國氣象局計劃財務司、應急減災與公共服務司的消息稱,日前出臺的《國家氣象災害防御規劃(2009-2020年)》提出,在未來一段時期中國將組織實施八項重大氣象災害防御工程,加強重點戰略經濟區、城市、農村、沿海以及農業、林業、交通等高影響行業氣象災害防御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氣象災害防御能力。
據中國氣象局網站消息,作為指導今后一個時期中國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綱領性文件,《規劃》由中國氣象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完成,現已經國務院批準并由中國氣象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
《規劃》提出了2009年至2020年全國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戰略布局、主要任務、重點工程建設和保障措施。
《規劃》的出臺對提高中國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評估及其信息發布能力,完善“政府領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機制和“功能齊全、科學高效、覆蓋城鄉”的氣象防災減災體系,減輕各種氣象災害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具有重要意義。
《規劃》對城市、農村、沿海、重要江河流域、重點戰略經濟區、重要交通干線與輸變電線沿線等氣象災害防御戰略布局重點進行了區分,并根據各地氣象災害特點和防御重點,堅持預防為主、防抗結合等原則,統籌制定完善氣象災害防御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全面提高氣象災害防御能力。
為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提出了組織實施以下八項重大氣象災害防御工程建設:城市氣象災害防御工程、農村氣象災害防御工程、臺風災害預警工程、高影響行業與重點戰略經濟區氣象災害綜合監測預警評估工程、雷電災害防御工程、沙塵暴災害防御工程、氣象衛星工程和氣象防災科普教育工程。
《規劃》還從加強災害防御工作組織領導、推進氣象災害防御法制建設等八個方面提出了有針對性的保障措施。
在長達半年的前期調研的基礎上,中國氣象局成立了由應急減災與公共服務司、計劃財務司等多個職能司和業務單位參加的規劃編制小組。在深入研討、形成初稿、修改完善等工作的基礎上,中國氣象局于2008年12月形成了《規劃》上報稿,并于2009年1月將《規劃》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政部、水利部、農業部等部委會簽,近期通過了國務院審批。(許永麗 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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