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問題專家、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教授陸學藝昨日分析,今年中央在一號文件的名稱中首次突出了“城鄉統籌”這一概念,并在文件中多處提及和闡釋,為歷年所未見。
去年年底召開的農村工作會議中,將“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作為主旨。
陸學藝分析稱,“統籌城鄉發展”這一概念最早是在中共十六大上提出,隨后中央又明確我國總體上已經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中央的意圖非常明顯,僅僅立足于‘三農’本身,無法讓農村富裕起來。農村和農民真正富裕,最終要依靠城市,這就是今年特別突出城鄉統籌最主要的原因!
作為城鄉統籌最重要的抓手之一,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把解決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逐步在城鎮就業和落戶作為推進城鎮化的重要任務,放寬中小城市和城鎮戶籍限制”。在本次一號文件中,深入提出“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并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
陸學藝說,“雖然中小城市到底怎么界定中央還沒有明確說法,我的理解是地級市以下的大概都可以動,到底怎么動,就還要看各省的試點”。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此前透露,農民落戶城鎮須符合三個條件:是否有穩定的就業;是否有穩定的住所;在城市就業是否達到了一定的年限。 (記者李靜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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