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臨近,單位人最惦記的事情,就是年終獎了。近日,一個帖子在各大網站上被瘋狂轉載,點擊率達數萬次,內容是“中鋁東輕公司某廠年終獎:工人200元,副科7000~8000元,正科10000元。”另一個同時瘋傳的說法是“25倍”,即干部的獎金額是工人的25倍。
東輕公司,即東北輕合金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鋁業公司旗下子公司。這個帖子的真實性如何呢?《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的結果是:中鋁東輕公司財務總監王萍對獎金的性質作了“正名”:“工人們搞錯了,那不是年終獎,而是績效獎金。”關于獎金額度,中鋁東輕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表示,“副科級干部拿到的獎金數,絕對不可能超過五千元”,證明了“25倍”的說法基本屬實。
東北輕合金有限責任公司屬于制造業,員工主體應該是一線工人,但是他們干了一年只能拿200元的績效獎,說明他們的工作業績很差,那么這一年企業的業績也好不到哪里去。但是,副科級干部的績效獎是工人的25倍,又說明企業業績很不錯,那么這個業績是哪里來的呢?是干部們坐在辦公室里“管理”出來的?或是干部到車間,到生產第一線頂崗,才創造出良好的業績?如果是這樣,干部獎金是工人的25倍,完全應該。但是,這可能嗎?
對于這個問題,勞動法專家盧敬波告訴記者,“每一家公司都有自己的企業規章制度,國有企業還要受到國有企業的一些制度的約束。而企業的規章制度,都需要經過企業的職代會通過才有法律效應,因此,不管該公司發了多少錢,只要是經職代會通過的合法的方式,就沒有任何問題。”
盧專家是真的不了解企業“職代會”的真實運作情況,還是假裝不知道?在很多企業——即使不是全部,也至少是大多數企業——無論是“職代會”的人員組成,還是“職代會”的會議(包括表決)程序,基本上由企業負責人說了算,企業負責人要在“職代會”里通過一個規章制度,根本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即使大部分工人都反對,也不會有用。也就是說,工人根本不能憑借“職代會”來與企業領導層博弈,為自己維權。這種狀況,幾乎是人們習以為常的“潛規則”了。盧專家兩眼一抹黑,能研究好勞動法嗎?
除了職代會,企業工會為工人維權的能力也很弱。工會主席一般都享受企業副職待遇,屬于企業領導層;這樣的體制,把工會主席的個人利益和企業領導層捆綁在一起,工會主席和普通工人分屬不同的利益集團,如果為工人維權就要和企業領導層對立,有幾個工會主席還會站在工人一邊?如果企業領導比較講公平,能體恤工人的難處,那是工人的運氣,像中鋁東輕那樣,只好到網上喊冤,有用沒用,全憑運氣。
多年前,企業改革開始時,就強調企業自主權,但似乎沒有誰說過要給工人自主權,企業改革那么多年了,工人的弱勢地位基本上沒有得到改善,手中沒有與企業博弈的合法工具,一個直接的結果就是,在企業內部分配改革成果時,工人所得總是很少,為改革付出代價的卻往往是他們。中鋁東輕工人的超低獎金,只不過為這種狀況提供了一個最新的實例罷了。 -戎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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