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文強案庭審第五天,也是最后一天。法庭進入辯論階段。文強及陳濤、趙利明的辯護人將拜年、過生日所收受的禮金稱之為禮節性禮金,不算受賄,對此公訴人稱,“他們拜的不是年,是權力”,并認定此為受賄。對于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文強也提出異議,稱“灰色收入部分認定太少”,紅包收入不止2.4萬元。
在結案陳詞中,對于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文強深感內疚,認為有主觀客觀、個人社會等多方面原因,但主要還是自身主觀原因,他希望政法干部以自己為鑒,希望今后不要再有民警站在這個審判臺上。
文強稱生日禮金不算受賄
昨日上午,庭審辯論階段,被告文強對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進行了答辯。
文強對起訴書中大部分拜年、過生日、出國收的禮金被認定為受賄持否定意見。他認為這些錢是非犯罪收入,是人情正常往來,不能認定為受賄。“我也送過一些禮物給他們,比如打火機、香煙、好酒等。”
對于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文強也提出異議,“灰色收入部分認定太少”。公訴方稱他在擔任司法局長的十多年時間里,紅包收入只有2.4萬。文強說,“遠不止這些”,全局幾十個下屬單位,每年春節都會給他拜年,奉上一兩萬元禮金。
公訴方表示,有行賄人與文強長期往來,雖然一時沒有請托事項,但十多年來,文強都利用職務之便為他們牟利。
文強否認對升遷打招呼
昨日,文強對于他利用職務之便,為干部提升打招呼提出異議。他說,這些都是按組織程序辦,作為黨委委員,他的一票不能起決定作用。
文強所收受下屬的賄賂中,不少都是來自公安局的下屬。他說,自1992年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至2008年十多年間,公安局提拔的干部有數百,自己98%都表示同意。干部的任用提拔都是黨委討論,自己同意或者不同意并不影響。
另外,自稱“十年沒有被提拔過的”的趙利明當庭說,自己給文強送錢就是基于官場的“潛規則”,文強是自己的直接上司,迫于壓力才送錢。
法庭辯論激烈,文強的辯護律師楊礦生首輪辯護就持續了2個多小時。
昨日,公訴人稱,8個月的時間里,重慶批捕黑惡犯罪嫌疑人1176人、起訴782人、30個黑社會性質組織被依法批捕起訴。
- 最后陳詞
昨晚,文強案一審進入最后階段。22時,按照程序,文強等5名被告人作了最后陳述。
這次對我教訓十分深刻,命運也十分悲痛。9年前,我坐在這個房間的主席臺上,目睹張君等犯罪分子接受審判,后來又送他們上刑場或者監獄。我犯了罪,是受了社會環境影響,有制度建設落后因素,當然最主要的還是我的主觀因素。希望全市公務員都能夠以我為鑒,按黨紀國法辦事,希望再也沒有政法民警站在我今天站的位置上。
這次(開庭)體現了民主與法制進步的主流,體現了司法工作者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崇高追求。這次機會對我是多么的寶貴。我的辯解也是對事實和法律的尊重。我雖然犯了罪,但還有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線,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文強
做夢也沒有想到會有今天,無顏面對親朋好友,我悔不該當初。我曾經想著努力工作報效國家,后來卻因為私欲,從開始收受小的東西到后來的不可收拾,我好糊涂。我這把年紀,已經不可能再危害社會了,希望法庭能酌情考慮。——周曉亞(文強之妻)
首先,我真誠懺悔,我從一名監管者變為被監管者,對不起黨和組織的培養。其次,我出身于南下干部家庭,從縣公安局刑警起步,30年來出身入死,偵破了100多起案件,獲二等功、三等功12次、嘉獎17次、5次被公安部通報表揚。最后,我的犯罪和我的警種無關,說明我堅持了良心和底線。希望法庭從輕和減輕處罰。——趙利明(重慶市公安局交通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
我收錢之后,一直用一張卡存著沒有花過一分,包括買房貸了52萬,都沒動上面的一分錢。——陳濤(重慶市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
認罪服法,我從一個高級警察成為一名罪犯,追悔莫及,悔不當初。——黃代強(重慶市公安局刑事警察總隊原副總隊長)
- 庭審直擊
文強為謝才萍立3“家規”
公訴人指控,謝才萍之所以敢在聚賭被查禁并判刑后,仍繼續開賭場并打警察,就是仰仗自己是文強的弟媳。
對此,文強辯稱,自己在調任司法局長之后,重慶市政法系統開會提到謝才萍,文強稱,謝才萍屢教不改,傷透了全家人的心,“最好判她幾十年不要出來”。
文強說,在2008年的國慶節,自己主持家庭會議,提出三條“家規”:一是謝才萍如打電話,就叫她去投案自首,就算有冤屈也讓她去說清楚;二是全家包括子女都不要給謝才萍錢,以免受到牽連;三是如果謝才萍還是不悔改,就登報聲明跟謝脫離關系。
文強“干將”想成學術專家
昨日,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陳濤自辯之前,向法官、檢察官和旁聽人員兩鞠躬,他被控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法庭上,陳濤竭力劃清與文強的界限。“我從來沒在黃代強和文強面前說過要提拔,我說不出口,我書生氣很重”。
陳濤稱,自2004年沒當選上渝北區公安分局局長后,便對當官失去了興趣,開始疏遠文強。“我想成為專家,發表過20多篇論文,還被請到西南政法大學講課。”
陳濤向法官推薦自己的博客,以證“清白”。博客中共有18篇空間日志,多為讀書筆記、情愛感悟、人生抒懷等內容。陳濤的博文寫到,群眾的事無小事,必須要發自內心,從自己做起,從對群眾的每一件小事做起,要帶著深厚的群眾感情為民辦事。如果把當官當作來追逐權力與獲取地位、財富的渠道,這樣的官,天必誅之。
對于收受黑社會團伙的賄賂,陳濤辯稱,自己受審后,發現五年之間收受的錢財就達20萬之多,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對于公訴人指稱其在夜總會找過十多個小姐,陳濤表示否認,稱嫖娼都是孤證。(記者涂重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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