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0日,重慶市能源投資集團(能投集團)松藻煤電公司同華煤礦發生特別重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0人死亡、79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219萬元。
39名事故責任人受到責任追究。其中,同華煤礦礦長易政、同華煤礦副礦長張倔剛等8名事故責任人被依法逮捕;31名事故責任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給予副礦長張春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重慶川九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彭志強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給予重慶巨能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母元林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松藻煤電公司董事長龍建明記過處分,給予能投集團董事長侯行知行政記過處分,給予重慶精工監理公司董事長武中全開除黨籍處分。依法對能投集團罰款200萬元,對重慶精工監理公司罰款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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