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緣起2010年中央一號文件的一大亮點是首次提出了“新生代農民工”的概念,傳遞出中央對約占農民工總數60%的80后、90后農民工的高度關注。文件要求“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著力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并將此問題作為推進城鎮化的一個重點。相對來說,新生代農民工對農業不熟悉,同時,他們又特別渴望融入城市生活、城市社會,但從制度到心理到具體措施,我們都還沒有做好接納的準備。對土地沒有感情、在城市又不被接納,讓新生代農民工處于“城鄉雙重邊緣化”的尷尬境地。新生代農民工成為我國現代化繞不開的問題,新生代農民工問題不解決,我國的城鎮化就談不上,現代化也談不上,和諧社會更談不上。我省中山市近年實行的流動人口“積分制”管理辦法,無疑是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的有益探索,此外,還有些什么措施、從哪里著手來圓新生代農民工的城市夢,我們特約專家建言。
新生代農民工就近進入城鎮和工商業就業才是可持續的選擇
出路在于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務
●摘要
解決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市這一難題的核心在于提升新生代農民工現代產業素養,重點在于加快全方位的工業化、城鎮化和現代化進程,出路在于進行體制創新,提供更加公平的公共服務。
改革開放以來,廣東經濟發展既得益于龐大的農民工群體提供的優厚“人口紅利”,又面臨著反復出現的“返鄉潮”、春運難和“民工荒”的困境,如何以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重視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為契機,以《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為導向,以促進農民工融入城鎮為手段來化解其就業不穩定難題,化解由此帶來的產業結構和就業結構“雙板結”的困擾,成為當前重要而迫切的課題。
新生代農民工的三個特質和三方面利益祈求
對占農民工總數60%多的80后、90后新生代農民工的解讀有三個關鍵字:“新、農、工”。“新”是與第一代第二代農民工相比有“三高一低”的特征:受教育程度高,職業期望值高,物質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他們在文化程度、人格特征、打工目的、城市認同感、生活方式、工作期望、與農村家庭的經濟聯系等方面迥然不同,因而在利益祈求上存在重大差異。“農”是因為在現行戶籍制度和社會管理方式下,他們仍然具有農村居民身份,與有城市戶口的工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權,同工不同福利保障,不能平等地享受所在城市的公共服務。這顯然不符合市場經濟的平等規則,妨礙城市發展的正常化進程。“工”是他們大多數正在從事現代工商業活動,有一定的現代產業技能,能夠接受現代社會理念并且按照現代產業規律從事生產和生活。
新生代農民工自身特性變化和技能素質提升,加上農地制度變遷使得他們不可能像父輩一樣返鄉務農。新生代農民工的特殊性決定著他們的利益祈求有三個基本點,一是追求融入城鎮化進程,他們沒有返鄉務農的意愿,更沒有務農的技能;二是追求融入工業化進程,他們因為大多數人往往直接從學校進入外出務工行列,對于現代產業規律的熟悉程度遠高于傳統農業;三是追求融入現代化進程,更愿意成為現代城市文明的一員,享受現代化進程帶來的生活方式的變化和生活品質的提升。
讓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市的三個著力點
從供給方看,要融入城鎮就要求新生代農民工積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大力提升自身人力資本存量,提高在融入城鎮化進程中的“話語權”,從而提升就業競爭性和穩定性,促使其成為產業升級需要的合格的產業工人。在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趨勢不可逆轉情況下,隨著養老保險無縫轉移等利好政策出臺,新生代農民工就業穩定性更顯得日益重要,沒有就業的穩定性,就談不上融入城鎮,也談不上成為現代市民。沒有就業的穩定性,也不利于新生代農民工專用性人力資本的積淀進而影響到他們與資方的博弈能力,造成收入水平長期得不到提升。
從需求方看,加快工業化、城市化和市場化進程是吸引越來越多的新生代農民工進入城鎮的必經之路。值得注意的是,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鎮的過程不是也不應該是單一的向沿海地區轉移就業的過程,附著中西部工業化進程的加快,新生代農民工就近進入城鎮和工商業就業才是可持續的選擇。從勞動力需求視角,通過產業升級,形成產業升級與勞動力需求數量和結構的動態優化匹配,通過產業轉移,減少外來普工流入沿海地區就業。通過建立人口、產業和就業聯動機制,保證勞動力流動方向合理、適度和有效,才是長久之計。
從供求均衡視角方看,新生代農民工及其市民化面臨眾多現實挑戰,從經濟學的角度看,是因為他們的效用和目標函數與以前農民工的差異,導致了他們的勞動供給函數及其在勞動力市場的供求均衡點與廠商需求之間存在“缺口”而出現“民工荒”等供求失衡現象。雖然他們對城鎮的認同感較高,但與城鎮勞動力相比,由于缺乏必要的專業技能和進入正規就業市場的能力,過高的期望與所面對的非正規就業市場形成巨大落差,成為他們在城市中立足的掣肘。
有賴政府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務
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市首先是要解決就業問題,其次是要解決住房、子女教育問題,再次是要解決社會保障和公平地享有公共服務問題。這些均有賴于政府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務,如通過提供公平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解決新生代農民工由農民身份向產業工人轉換問題。通過提供日益平等的社會保障服務,通過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尤其是養老保險跨地區接續政策,打通農民工有序流動就業的經脈,解決新生代農民工的生老病死問題。通過建立科學的就業景氣指標體系,監測就業景氣尤其是農民工就業與產業的匹配程度,解決新生代農民工異地轉移就業和降低就業風險問題。通過體制創新克服戶籍、住房、子女教育等制度性障礙,解決新生代農民工由農村居民向市民轉換問題。創造公平競爭的社會環境、法治環境、文化氛圍、制度環境,是新生代農民工進入城鎮的根本保證。(華南師范大學人力資源研究所所長、教授 諶新民)
農民工都跑到大城市去住“貧民窟”已證明是一條死路
以“縣鎮化”承載新生代農民工的未來
●摘要
我們聽得太多“城市化”,以為農民工都需要如拉美國家那樣,跑到大城市去住“貧民窟”,其實這早已被證明是一條行不通的死路。新生代農民工將是“新縣鎮”的主人、建設者和產業工人。
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第23條,出現了“大力發展縣域經濟,抓住產業轉移有利時機,促進特色產業、優勢項目向縣城和重點鎮集聚,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吸納農村人口加快向小城鎮集中”的重要論述。可以看出,縣、鎮發展正在成為中央政府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的一項重要戰略舉措。
農民工問題集中表現在城鎮化與工業化的背離上
城鎮化與工業化背離這一嚴重的問題從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算起,已經持續快20年了。在大、中城市,數以百萬計的農民工可以“工業化”,成為產業工人,但是卻不能“城市化”,成為市民并獲得相應的社會保障。進入21世紀以來,大、中城市由于產業升級原因,逐漸降低了對農民工的需求。同時,日益擴大的城鄉收入差距,也使得國內的需求不振成為危及經濟發展的致命問題。因此,縣、鎮的發展凸顯成為國家發展戰略層面的問題。一號文件因此強調“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推進城鎮化作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持久動力,”從而為農民工問題的徹底解決帶來了機會。
縣鎮發展包括縣鎮經濟和“縣鎮化”兩個內容。
縣鎮經濟解決的是農民工的就業問題
我國的農民工數量約在2億以上,其中“新生代農民工”(年齡16—35歲)大約在1.5億。絕大多數的“新生代農民工”將不可能回鄉務農。因此,他們事實上就是城鎮的產業后備軍。在計算失業率的時候應該將他們統計在內。但是,由于大、中城市的就業釋放已經基本穩定,勞動力需求甚至還有下降趨勢。因此,解決“新生代農民工”的唯一希望就只能寄托于尚未開發的縣鎮經濟。我國許多縣鎮經濟萎靡的真正原因并非表面的沒有“產業集聚”,而是根本不具備經濟發展的基礎條件,以致當地的民營企業都難以實現孵化、增長和集聚,更不用說“產業轉移”。其根本原因之一是各級政府長期的基本建設投資向大、中城市傾斜的政策。中央政府向直轄城市傾斜,地方政府向省會城市、中心城市傾斜。由此導致縣、鎮基礎設施建設滯后、落后,區域發展極不平衡。因此,各級政府真正應該做的是“矯枉過正”,將基本建設投資重點向縣、鎮的交通、通信、自來水、電網、燃氣、住房、金融、保險等軟、硬設施傾斜。如此改善了縣、鎮的投資環境,自然不愁縣、鎮經濟發展不起來。一旦數以千計的縣、鎮實現了經濟起飛,就可以釋放無窮的就業機會。“新生代農民工”的失業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縣鎮化”將解決農民工及其家屬的戶籍問題和社會保障問題
過去我們聽“城市化”太多,以為農民工都需要如拉美國家那樣,跑到大城市去住“貧民窟”。其實這早已被證明是一條行不通的死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框架下,我國農民工的出路在于“縣鎮化”,而非“大、中城市化”。因此,建設好“新農村”與建設好“新縣鎮”同樣重要。這是因為只有2000多個縣、16000多個鎮建設成為了“新縣鎮”,才可能容納數以億計的“新生代農民工”及其家屬轉移、搬遷到縣、鎮,成為“新市民”。值得欣慰的是,今年的一號文件對此是有備而來,針對性很強。戶籍問題,要求“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并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社會保障問題,要求“抓緊落實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在住房問題上,“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將有穩定職業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逐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縣、鎮的住宅建設應汲取大城市住房改革的經驗與教訓,如果縣、鎮房價仍然被地產商控制、操縱,過高的房價勢必成為農民工縣鎮化的隔阻。
當然,政府要正確“投資”的事情還很多。如位于縣、鎮的醫院、學校、體育館、福利院、廣場等公共福利場所,都需要各級政府本著向大、中城市“看齊”的原則,精心投資、精心建設。千萬別再搞“二元投資”、城鄉歧視了。
而新生代農民工,將是“新縣鎮”的主人、建設者和產業工人。他們在縣、鎮有住房、有保障、有工作,為此將可以告別“蕩秋千”式的打工方式。而他們的父母、他們的故鄉就在附近的農村,一個小時的車程就可以往返。(華南師范大學“三農”與城鎮化研究所 胡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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